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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亲和力感染当事人 半小时调解百万大案
发布时间:2011-04-19 09:22: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司中轩 张红梅)   “是法官的亲和力感染了我们,我们才愿意调解。”田风及其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说。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标的为百万的合同纠纷。

    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通业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业主发包的彭水至酉阳二级公路工程PY5合同段。2006年12月18日,该公司彭酉路PY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与田风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将彭酉路PY5合同段K41+300~K43+118.48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全承包方式承包给田风承建,田风向项目部缴纳20万元保证金。2008年7月30日,双方终止合同。因工程量结算发生纠纷,田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四川省通业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田风工程款1362513.39元。

    四川省通业建设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认真阅卷,综合评议后认为该案有调解基础。随即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仅半小时就促成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四川省通业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田风工程款110万元,退还履约保证金20万元,在2011年5月7日前支付100万元,2011年6月7日前支付30万元。(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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