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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砍伐已购山林 一农民被收监送审
发布时间:2011-04-12 14:51: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叶琳 林荣先)   广西那坡县德隆乡农民凌茅因无证砍伐已购买的山林,4月12日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凌茅是那坡县德隆乡农民,育有三个孩子,大女儿正在读大学,另两个孩子也都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增加家庭收入,凌茅便于2011年1月10日与邻村的村民农某协商,并最终以11000元的价格购得农某家的自有杉木林两片。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凌茅擅自对这两片杉木林进行砍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于2011年3月3日立案侦查,并于3月15日对凌茅执行逮捕。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凌茅所砍伐的杉木林胸径为14.9厘米—17.2厘米,树高为11.5米—15米,所砍伐的株数为157株,木材总蓄积量为19.443立方米。

    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那坡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4月12日开庭审理了此案。该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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