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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纠纷多 赣州法官“圆桌协调”到农家
发布时间:2012-05-22 11:33:50
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协调。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照旭)
“把树当菜种,将山当田耕”,山场作为赣南林农的“绿色银行”,山林权属纠纷案件成为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受理行政案件的主要类型。该院为妥处山林权属纠纷,注重深入山林现场,农户家中,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近日,该院法官来到一起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家中,以当事人家圆形餐桌为审判席,法官邀请上诉人与原审第三人围圆桌而坐,组织双方就案件进行协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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