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玉兰花开香万家
——记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孙玉兰先进事迹 作者:陈和耀 发布时间:2011-04-07 15:21:08
![]() 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孙玉兰 她,扎根人民法庭,七年如一日,带领着由清一色女子法官组成的女子法庭获得了集体二等功和“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的荣誉称号; 她,把群众当亲人,足迹遍乡村,始终把人民满意铭记在心,“全省优秀政法干警”、“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法官”是对她最好的褒奖; 她,舍小家顾大家,心系当事人,用春风化雨般的柔情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先后四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并被授予新乡市“三八红旗手”; 她,常年带病工作,情牵老百姓,主审各类案件1200余起,当事人胜败皆服,调撤率达88%,没有一起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次荣获“办案能手”称号。 她就是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孙玉兰。 从遍地荒芜到全省优秀法庭的嬗变 2004年之前的获嘉县法院史庄法庭地势低洼,荒草遍地,由于年久失修,门窗破损、墙皮脱落,仅有的一个审判庭也常年漏雨不能使用。面对如此境况,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庭长岗位的孙玉兰同志没有半点怨言,而是带着行李、餐具以及每天早上从县城捎过来的水,和另外两名女法官一起开始了吃住在法庭的生活。他们一边整修院落,一边走村入户巡回办案,在全院率先推出了夜间法庭、午间法庭,积极审理赡养、抚养、相邻侵权等事关民生的案件,受到了辖区群众尤其是广大老年人和妇女儿童的热烈欢迎,史庄法庭不仅受到了省法院的表彰,还从此开始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女子法庭”。《河南法制报》、《新乡日报》曾多次进行了报道,孙玉兰同志还代表史庄法庭在新乡市法院系统做过先进事迹巡回报告。 获嘉县史庄镇史庄村年逾六旬的村民常某家境贫寒,1985年经人介绍与比自己小25岁、全身瘫痪的花某结婚。婚后生一女儿,一直由常的岳母照料,直至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才回到了父母身边。2003年正月的一天,由于和姥姥生气被打了一巴掌,独生女儿服毒自杀。常某悲痛万分,拉着妻子将岳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并扬言如打不赢官司就拉着妻子去上访。在案件审理期间,孙玉兰没有简单地考虑判决的结果,从一开始就为常某夫妻如何面对将来的生活寝食不安。她不但用自己的微薄工资买来方便面、火腿肠、水果,还多次给常某零花钱。同时,她数十次奔波于乡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用真情感动了村镇领导,将常某夫妻送到了镇养老院,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案件的圆满审理创造了条件。一直情绪激动的常某深受感动,不仅打消了上访念头,还给法庭送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始终把人民群众装在心中 人民法庭处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第一线,每天都要和老百姓打交道,如何为人民司法,为百姓分忧,妥善化解纷争,避免矛盾激化乃至引发上访事件,是孙玉兰同志一直关注的热点。因此,在处理每一起案件时,她都时刻关注当事人的情绪波动,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与温和与每一位当事人交流,引导他们分析原因,化解纠葛。 2010年6月,在处理李某信访案件时,李某对法庭工作人员抵触情绪非常大,经过多次交谈都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一次,孙玉兰同志在审理完一个案件后,从中午12点开始与已经吃过午饭来到法庭的李某谈心,一直聊到下午2点多。当李某知道法官们没吃饭又要开庭时,面带愧意地说:“我本来是对案件有意见的,每次来你都那么忙,你们忘我的工作精神打动了我,我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吧,不能再给你添麻烦了。”他坚持要为法官买饭,被婉言谢绝了。在场的当事人纷纷表示,愿意等会儿开庭,让她先去吃饭,但都被她拒绝了。之后李某再没有信访过。 舍弃小家为百姓 2009年7月,孙玉兰调任城郊法庭庭长,针对城乡结合部案件任务较重、社会关系错综复杂、积压超期案件较多、当事人颇有微词并存在缠诉缠访苗头的情况,她带领全庭三名干警牺牲所有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掀起了清理积案高潮,全年办理案件372件,结案率达到97%,调撤率77%,使城郊法庭面貌焕然一新,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赞誉。 然而,也就在那一年,孙玉兰多年患老年痴呆症的父亲被查出了食管癌,母亲的糖尿病也在加剧,卧病在床,儿子还要参加高考,但孙玉兰同志始终坚持没有请一天假,只是利用很少的空闲时间到医院,兄弟姐妹心疼她,总是劝她回去休息,连痴呆的老父亲也说:“你们留下,让她走,她的工作忙。”有一次,她用午休的时间骑电车去看望母亲,回来的路上几乎睡着了,但她顾不上回家休息,直接去了法庭。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先后送走了两位至爱的亲人,心里那份悲痛难于言表,她总是淡淡地说:“不能因为照顾老人辜负了领导的重托和人民群众的期望。”2010年8月1日,是孙玉兰母亲出殡的日子,由于悲伤过度,她几度昏倒在地。但8月2日,她依旧坚持开完了全部七个案件的庭审,并调解审结了七起案件。 把法律送到人们的身边 长期以来,孙玉兰同志始终坚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积极落实每一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如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电话预约开庭、接送行动不方便的当事人等等,还经常骑自行车深入到案件所在地走访调查,尽量掌握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贴近百姓的生活,为案件调解或者判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处理获嘉县城关镇东关村一起闹了数年的宅基纠纷中,孙玉兰多次走访村委会新老班子成员,原被告的亲戚朋友、新老邻居及一般村民,开庭时候原告也承认了相关事实。但面对即将败诉的原告,她担心一下子接受不了败诉的结果,多次主动和其谈心,又让其他村干部和亲戚对其做工作之后才宣判。最后,原告平静地接受了判决,并赠送锦旗一面,上写:“平易近人好法官,实事求是科学态,长霞精神继续传,废寝忘食搞调研,维护法律之尊严,胸中有党和人民,廉洁奉公包青天”。 遇到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农民工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官司,孙玉兰更是投入比一般案件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帮助他们联系司法援助事宜,想方设法做对方当事人的工作,让他们和自己共同关爱弱势群体,让对方当事人感受到爱心和善良。如在处理李某老两口诉两个儿子的赡养案件中,孙玉兰多次到两被告的家中,多次吃避门羹,早去也不见,晚去也不见,于是她就采取等的办法,等到后又开始一轮一轮的调解。调解的过程中,她帮助原被告找回了迷失的亲情。83岁的老人不顾自己疾病缠身,在儿子陪同下冒着将近40度的高温给法庭送来锦旗,上书:“依法调解家庭事,甘当老人保护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