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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日本地震索尼公司申请延期开庭得到法院准许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11-03-25 09:16:41
由于日本发生大地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起案件的日资企业当事人申请延期开庭审理。近日,主审法官依法准许了当事人的延期开庭申请。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被指因销售欺诈,被消费者诉至朝阳法院。 消费者马先生在起诉中称,2008年11月,马先生购买了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该笔记本包含三年延长保修服务。2010年2月电脑蓝光光驱出现故障,无法进行刻录。于是,原告将电脑送至索尼公司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修理,然而维修人员却告知其光驱不在延长保修的范围之列。故马先生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索尼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购机款并给予一倍赔偿。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索尼公司送达起诉状及传票,拟定于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突发里氏9.0级地震。3月21日被告向法院递交申请,表示由于地震,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相关部门日籍负责人员均已被紧急召回国内,故申请本案延期审理。 收到上述申请后,法院立即进行审查并征求原告马先生的意见。 马先生表示,考虑到日本地震这一特殊情况,以及对日本人民抱以的深切同情,其本人也正打算申请法院延期审理。在这个紧要关头,其与索尼公司之间的纠纷可以暂时放下,待日本国内情况好转后再行开庭。 鉴于日本国内自然灾害这一突发因素及原告的理解态度,案件主审法官认为被告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准许了被告的延期开庭申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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