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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重于金钱 天心法院调解一起力促兄妹和谐的遗嘱纠纷案
作者:黄姝 发布时间:2011-03-23 15:18:09
“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你费尽辛苦帮我们兄弟姐妹断清断好了这个纠纷,你是我们家的大恩人!”在天心法院办公大楼里,几名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
前不久,天心法院受理了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家中老父亲去世,给兄妹四人留下了一套房产,然而遗嘱却有两份:一份遗嘱在老大、老二、老四手里,是老人自己写的,根据其内容四兄妹对房产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另一份遗嘱在老三手里,是老人去世前别人代写的,注明房产由老三单独继承,落款时间在之前那份遗嘱之后。兄妹四人为了两份内容冲突的遗嘱反目,诉至法院。老大、老二、老四家庭条件都不错,起诉至法院不为钱只为理,坚持“想讨个说法”。老三则坚持本案没有争论的必要,房产按照手里的遗嘱应当由自己继承,他人无权干涉。 鉴于此案涉及家庭纠纷,如果按照法律程序直接判决,不论结果如何都将导致四兄妹情绪对立,结下一辈子的心结。然而,亲情是无法用金钱、物质来衡量与取代的,为了妥善解决纠纷,同时解开兄妹间的心结,法官多次与老三沟通,希望他能意识到为了一套房产而伤害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不值得,然而却不断地遭到他的冷漠拒绝。无奈之下,法官又不辞辛苦多次找到家在异地的老大、老二、老三,希望以情以理能够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仍未见起色。双方一直僵持,眼看实在没有办法修复一家兄弟姐妹的亲情,考虑到年轻人可能更好沟通,法官又想尽办法联系到他们几个的子女,功夫不负有心人,几位当事人终于答应心平气和坐下来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恰到好处地抓住了老大、老二、老四只为理不为钱的心理,巧妙地平衡各方利益关系,最后促成一家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认可了四人的继承权,同时约定由老三补偿其他三人各自5万元,房屋归老三所有。调解成功后,一家人都十分感谢法官为此案做的大量工作,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近年来,天心法院认真落实“调解优先”的审判方针,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尽量通过调解、和解来处理纠纷,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2010年该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8.9%,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
湖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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