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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
——北京怀柔法院执行局成立暨执行人员防范渎职侵权业务培训侧记
作者:李小伟   发布时间:2011-03-18 11:48:13


    2011年3月8日上午,北京市怀柔区法院执行局挂牌仪式隆重举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和怀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占明共同为怀柔法院执行局揭牌。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凤德在执行局成立大会上作重要讲话。执行局成立后,全局干警在执行局局长苏天成的部署和带领下,于2011年3月9日认真参加北京市高院组织的执行人员防范渎职侵权专项活动动员会,并于2011年3月10日-11日专程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时刻准备着。

    一、执行局的成立是怀柔法院发展中的里程碑事件

    执行与审判工作并重。从理论上说,执行工作是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工序。其效果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生效法律文书的实现、法院权威的树立和公众法律信仰的养成。因此,执行工作意义重大。

    长期以来,以“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财产难动”为表征的执行难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执行机构也成为司法改革的难点。如何解决执行难问题,提高执行的效率和力度,在很长时间内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思考的问题。

    怀柔地处首都北部,在北京争创世界城市的进程中,被定义为首都的生态涵养区。近年来,怀柔经济和社会发展迅猛,以影视文化、生态旅游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企业蓬勃发展。怀柔法院始终将自己定位于首都和怀柔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力求通过法院的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公正、为怀柔高端文化产业基地和绿色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怀柔法院党组精心酝酿,周密部署,根据上级精神,在借鉴其他省市法院执行机构改革的经验基础上,成立执行局,正是其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毫无疑问,这是怀柔法院发展历史中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二、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效率与分权的尝试

    经怀柔法院党组集思广益,充分酝酿,怀柔法院执行局采取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设立执行机构、运行执行权。

    所谓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是指根据执行权的性质和权能,本着科学运用执行权、专业化分工的原则及集约化管理的要求,将执行工作分段运行,集约管理。按此模式,怀柔法院执行局下设三个庭室。执行一庭负责新收案件的强制执行;执行二庭负责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恢复审查、处理涉执行信访;执行三庭负责执行局的调研、统计及日常办公事务。三个庭室由庭长主持工作,执行局由局长统一管理,局长对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和院长负责。其中,在执行一庭内部,又由不同的执行人员专司强制执行、财产变卖、裁定制作等工作。根据这一模式,每一个案件到达执行局后,便进行流水化作业。哪一环节出了纰漏,哪一环节运行良好,都能一目了然。

    专家认为,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是当前符合执行权运行的有效模式之一,并且这一模式已在其他法院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一方面能够使执行人员配置趋于专业化,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率。另一方面,这一机制改变了传统执行模式下,执行案件“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做法,使强制执行权和执行裁定权分开。将执行法官与责任挂钩、与利益隔离,杜绝了执行权寻租的空间,有利于执行权的公正行使。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开展岗位大练兵

    怀柔法院执行队伍向来是一支很有战斗力的集体。执行局成立之前,怀柔法院每年3000件执行案件均由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负责执行。在过去的执行工作中,怀柔法院执行工作的许多指标均名列首都法院系统前茅。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屡创新高。去年,时为怀柔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现任怀柔法院执行局局长的苏天成亲自督办的胡某逃税大要案,经过院、庭领导及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顺利为国家挽回偷逃税款过亿元,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行局成立后,以安凤德同志为首的怀柔法院党组从全局高度出发,调取精干干警扩展执行队伍。执行局现有执行干警34名,其中法官18名、书记员15名、速录员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8名,法学研究生7名。既有从事十多年执行工作、具有丰富执行经验的老同志,也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青年干警。新的执行队伍老中青年龄搭配合理,业务水平互补,有利于维持执行队伍的长期稳定和发挥新老同志之间的传帮带作用。

    执行工作向来风险极高。作为一名具有多年执行和管理经验的老同志,执行局局长苏天成深刻明白这一点。所以在执行局成立之初,苏天成局长就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参加北京市高院组织的全市法院防范执行工作中渎职侵权专项活动部署动员会;并结合高院动员会的精神,报请院党组批准,专门组织了执行局防范执行工作中渎职侵权行为动员暨执行技能培训大会。在培训会上,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凤德对执行局的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振甫勉励全体干警要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两手抓,深刻领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效统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丽则重申了中央政法委对政法干警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在大会上,执行局全体干警结合高院查摆出来的执行工作中易发生的渎职侵权点,认真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悉心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拍卖、评估等相关法律法规,汲取执行业务所需知识。

    四、执行局的目标:无执行积案、无涉执行信访、无违法违纪

    “无执行积案、无涉执行信访、无违法违纪”,这是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凤德对执行局提出的新目标。怀柔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在培训会上说,安院长对执行局提出 “三无”的目标,说明院党组下定决心要以执行局的成立为契机,全力攻克执行难,争取开创怀柔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取法乎上,得其中也,取法中也,得乎其下”,高标准既是严要求,也是对执行局的莫大信任。执行局今后的一切工作,都要以这三个目标的实现为出发点。凡是能促成这三个目标实现的事情,我们就要去做;凡是与这三个目标背道而驰的事情,我们就坚决不做。对违法违纪,我们的态度是零容忍。对执行信访的化解,要从源头下工夫;只要我们的执行积案少了,执行信访就下降了;而要做到无执行积案,就要向制度要效率,向规范要成绩。执行局要力争成为规范之师、文明之师、公正之师。我们之所以要成立执行局,之所以要运用分段集约执行机制,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要攻克执行难,我们今后一定要把安院长提出的“三无”目标的实现与否作为检验我们执行局分段集约执行模式运转是否良好的标准。

    五、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

    怀柔法院执行局局长苏天成在执行局预防执行工作中渎职侵权行为动员和业务培训会上说:我们要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得到及时回应。“无执行积案、无执行信访、无违法违纪”这三个目标的最终实现,也要从回应当事人的诉求上下工夫。

    回应有丰富的含义。苏天成局长说,面对当事人的诉求,我们一定热情对待、冷静处理。

    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就是要切实把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对每一个执行案件,一定要创新执行方式、转变执行理念、穷尽执行措施。不放过当事人提供的每一条线索,不忽视当事人提出的每一条建议,不迟延当事人关心的每一步进展。争取高效规范结案,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

    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就是要求我们在做出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极大影响的裁定、决定事项时,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并向其做充分说明,告之其权利义务。如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解封、解冻、拍卖、评估、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送达等事项,一定要及时有效的送达。

    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就是要求我们在面对当事人的涉执行信访时,要热情对待、妥善答复。现实中有许多案件确实执行不能,是因为这些案件其实是市场风险和制度风险的延伸,这些风险并不必然因为到达法院而化险为夷。对因为此类案件执行不能引发的信访,我们一定要热情对待、妥善答复,并尽可能地为其提供司法之外的救济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抵制电话不接、信访态度蛮横的作风。

    让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回应,就是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保障每一个案件的执行措施,都有踪可寻;每一次执行中与当事人的谈话,都有录可查。

    六、结语

    正如怀柔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凤德说的那样,由“执行庭”升格为“执行局”,并不仅仅是名字的区别,其意义极其深远。执行局的成立是注力执行、规范执行的必要之举。怀柔法院执行局的成立,必将带来怀柔法院执行工作的新突破,开创怀柔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怀柔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将在院党组和执行局长的带领下,严肃政治养成、规范执行措施、强化执行管理、防范渎职侵权,通过高效、规范、透明的执行,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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