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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化解一波三折“扰心案”
作者:杨乾   发布时间:2011-03-04 14:51:38


    宁夏自治区彭阳县红河乡常沟村高飞展怀着丧子的悲痛申诉、上访两年多,此案一波三折,曾经成为全县的“扰心案”。2011年3月1日,高飞展从县法院领导手中接过4万元救济款,眼睛里噙着泪水表示不再上访,这起信访案终于尘埃落定。申诉、上访事由还得从2007年的一天说起。

    学生课间玩耍,一拳砸起风波高飞展之子高军强和王志元之子王博同是红河小学学生,2007年6月28日课间活动期间,在该校老师应跟班未跟班的情况下,王博朝高军强左眼一拳,导致高军强“左眼体出血,网膜占位性病变待查”并做了眼球摘除手术。经固原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军强属于七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40%。2008年5月14日,高军强法定监护人高飞展提起诉讼,彭阳法院判决后双方均不复上诉至固原市中级市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王博法定监护人王志元赔偿高飞展经济损失19308.12元,红河小学赔偿15446.50元,高军强承担10%的责任。该案终审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风波似乎就要平息了。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该案还未执行完结,高军强又因眼痛于2008年7月23日至2009年6月9日先后在西京医院住院治疗58天,先后实施了“左眼眶内容物去除+义眼台取出术”、“开颅探查鞍区肿瘤切除术”和放射治疗。2009年6月18日、21日,高军强又先后在彭阳县医院治疗,6月22日在彭阳医院死亡。其亲属二十余人到彭阳县教体局上访,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社会反响也很大。这期间,高飞展共花去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81562.52元。后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军强因(视网膜)神经母细胞瘤并脑、肾转移而死。高飞展及其家人认为,造成高军强真正的死因系王博拳击诱发视网膜母细胞瘤扩散所致。同年11月24日高飞展又向彭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博的法定监护人王志元和红河小学赔偿经济损失159992元的90%即143992.80元。此时,高飞展为给儿子看病债台高筑,加上失去儿子的悲痛,使他的心情难以平抑,寄希望于法律还他一个公道。

    法院秉公断案,风波因悲再起彭阳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该案。经审理查明,高军强自身患有左眼巩膜葡萄肿,因外伤后致左眼结膜充血,需行眼球摘除术,所花费用被告已进行了赔偿。但术后病理报告显示高军强系视网膜母细胞瘤,而视网膜神经母细胞瘤为儿童眼部最常见的恶性肿瘤。高军强因视网膜神经母细胞瘤并脑、肾转移死亡是本病的必然发展结果。对高军强此次治疗视网膜神经母细胞瘤所支出的一切费用,不能再要求被告王博的法定代理人王志元、红河小学赔偿。法院驳回了原告高飞展要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高飞展没有提起上诉。但自此以后,由于高飞展及其家人对法律理解上的偏差,加上对造成其子死亡原因的偏激看法,他多次提出申诉,并到县委、政府和区市有关部门上访。

    法外柔情似水,抚平群众忧伤此信访案件引起县委、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鉴于高飞展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又因给孩子看病花费巨额医疗费用,导致生活负担进一步加重的不争事实,多方协调民政、病保等部门在政策充许的范围内给予高飞展最大限度救济和帮助,为其报销医疗费用45240.70元。尽管如此,高飞展仍多次申诉、上访。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息诉罢诉,彭阳法院主动将有关情况向县政法委和有关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合力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法院干警捐助、协调有关部门救助等方式,又为高飞展筹措救济资金4万元。2011年3月1日,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红河乡政府、常沟村等单位召开“信访积案化解联席会议”,通过和高飞展面对面讲法律、讲事实、讲道理,终于使高飞展理性认识到造成其子死亡的原因,表示不再申诉、上访。参加联席会议的领导和法官也鼓励他化悲痛为力量,发展生产,过好生活。

    近年来,彭阳法院法官自觉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做法律的忠诚卫士。同时,法官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对待,心里装着群众、想着群众,倾情排解民忧,争做“平民法官”。建立院长定期接访、庭长巡回专访、法官带案下访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2010年成功调处土地租赁、财产返还等存在上访风险的案件35件,成功化解上访数年之久的信访积案4件。虽然个别案件当事人因对法律理解偏差而产生不满情绪,但彭阳法院的工作得到了绝大数群众的理解、认同和信任。2009年全区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中,彭阳县法院公众满意度得99.88分,位居全区法院第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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