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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1-02-24 11:12: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努力构建“学习型法院、和谐法院、最公道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0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34件,办结2200件,结案率为90.4%。其中,受理执行案件575件,执结551件,执结率为95.8%。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就业等事关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大力推行能动司法,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光荣传统。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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