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朋友借钱起纠纷 法官调和短信谢
发布时间:2011-02-16 12:54:19


     光明网讯(通讯员 韩良波 赵日雄)   2月16日早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的韩法官收到了这么一则短信:“生意场上人亲财不亲,感谢法官明断辨分明!”这是怎么回事?这事还得从吕德、熊文这对朋友之间的借款纠纷说起。

    吕德与熊文是生意上的朋友,2009年10月6日,熊文以做生意为由,向吕德借款50000元,并出具借条给了吕德,然后哥俩一起做生意,后因两人生意做不成,吕德向熊文催款,熊文则说这笔50000元的款项是吕德向其投资的生意款,现生意失败,大家共担风险,因此,这50000元不应该由其偿还而拒绝还款。为此,吕德向那坡县人民法院起诉,以借条为证据,要求判令熊文偿还借款50000元。

    庭审中,熊文坚持认为该笔款项是吕德的投资款,并且自己在生意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吕德也曾口头表示过这笔钱不用还了等话,但熊文只是凭自己一面之词,始终无任何证据证明该款为投资款。受理法官经过庭审调查及听取辩论情况,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发,进行了法庭调解,指明这笔借款原告吕德有熊文出具的借条在案作证,而熊文只是口头辩解,但无任何证据证实该款为投资款的主张,本案吕德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熊文无任何证据,只凭口头辩解法庭不予采信。经过法官耐心的做调解工作,最后熊文认识到:这笔款其虽然认为是投资款,但无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并且当初自己也写了借条给了吕德,因此,再辩解多也无用,只能还钱。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熊文定于一个月内偿还借款50000元给吕德,诉讼费各负一半。

    就这样,生意场上的俩伙伴,因借钱做生意起了纷争,经过法院审理和调解,使其哥俩的糊涂帐有了一个明确地了断。于是,就有了开头的短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