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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做幕后的绿叶
——记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朱建荣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杨盛承 发布时间:2010-12-24 15:55:40
朱建荣同志,男,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90年大学毕业分配到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其间先后到乡党委、政府任副乡长、副书记锻炼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任副主任锻炼)。2006年3月年任资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0年5月任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自参加法院工作那天开始,他踏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以执着的敬业精神和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范,履行着自己神圣的审判职责,成为全院干警的楷模。 他坚持公道正派,处处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以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和顽强的意志,兢兢业业工作,实实在在做事。该同志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和年度考核优秀,获嘉奖和记个人三等功各两次。自1996年起,在瓜里法庭任庭长两年,该庭连续评为县法院工作先进庭室;他所分管的部门多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扎根基层 默默奉献 朱建荣同志1990年7月从广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峰法庭工作。当时法庭房屋危漏破败,阴暗潮湿,老鼠经常出没。在这艰苦的环境中,他默默地奉献了3个春秋。 在中峰和瓜里法庭工作5年间,他记录和主办案件385件,无一件记录笔误、无一起发回重审、无一起超审限、无一起错判和矛盾激化案件,件件成为“铁案”。 1997年担任资源最边远的瓜里法庭庭长,当时女儿刚出生,年迈父母需要照顾,家人及父母想他常回家看看。因忙于工作,他极少回家,他没能尽父亲之责和儿子之孝。他只能要求贤惠的妻子把这重担扛起…… 爱岗敬业 做官先做人 担任院领导后,朱建荣同志肩上的担子和责任更重了,但是他怀着对法院事业的无限热爱,对领导和同志们的深厚感情,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2007年按法院党组分工,其中重要一项是负责分管两庭建设,抓资金调度、保工作运转、落实法庭及新法院建设,朱建荣同志服从、服务法院工作大局,在协助院长尽职尽责地抓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时,还团结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工作,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再显新辉煌,献计献策,劳心劳力。在朱建荣同志的努力下,法院审判大楼如期投入使用,车田、梅溪两个人民法庭实现搬迁并完成“五化”达标。每项建筑都成为当地一项标志性建筑。 朱建荣同志公道正派,平易近人,待干警如兄弟姊妹。他真诚地与干警们交心谈心,了解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将法院党组的关心,传达给每一位干警。干警生病他总是代表党组最先去看望;干警生活上有困难他总是积极向党组汇报,想方设法解决,把组织的温暖送到干警心中。慢慢地,不论是班子成员,还是庭室负责人、一般干警都愿意把朱建荣同志当作自己的知心人,工作、生活上有什么烦恼,总爱找他倾诉。他总是耐心倾听,真心诚意帮助大家排忧解难,调动干警工作、生活激情,鼓励大家勤奋工作,愉快生活。 参加工作以来,朱建荣同志曾多次考核评定为“优秀”,并多次嘉奖记功。二00九年,鉴于他的突出贡献,他被区高院、区政法委授予“先进个人”并被记个人三等功。在荣誉面前,他总是极力推让,他总说“在审判一线的同志们工作最辛苦,评先评优应该多考虑他们。”然而推让之后,不论是领导评定还是干警公议,大家都认为他仍是最合适的人选。 廉洁自律 立公心不谋私利 法院工作运转离不开钱,法院建设离不开钱。作为分管两庭建设的领导,尽管天天和钱打交道,但朱建荣同志却始终坚持率先垂范,廉洁自律。 为确保“两庭”建设和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朱建荣同志坚持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向管理要效益,节俭制奢。他从完善财务制度入手,严格执行招待派餐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申报制度和打印申报制度,加强机关水、电及公用车辆管理,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顿饭、一升汽油……堵塞支出漏洞。所有项目建议全部采取公开招标,并以最低价中标的阳光操作模式。他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搞好财务审批。在两庭建设中,由朱建荣同志核发的建设资金有几百万元,但在他身上从未发生过任何违纪现象。 在朱建荣同志的努力下,法院近年先后落实资金数百万元,用于法庭建设,改善办案物质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通讯设施、交通工具,以及改善驻庭待遇等。几年下来,法院新添置了车辆5辆;新建法庭两座;法庭干警有了优美舒适的办公场所;法庭更新了办公桌椅,配备了新电脑和打印机,建起了阅览室、娱乐室、小伙房等配套设施,配备了电视机、影碟机等影视器材,订阅了必要的报刊杂志。 “公生明,廉生威”。朱建荣同志早给家人立下“家规”:“凡为案件说情的,一律免开尊口,送礼的,一律谢绝”。曾给他送礼被拒绝的李某,胜诉后逢人便说“‘衙门朝南开,无钱莫进来’自古如此,没想到现在不花钱也能打赢官司”。 对需执行救助的当事人,他充满同情之心,积极争取了10 万元的执行救助基金;对食宿一时困难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他慷慨解囊,两年来,先后救助5人,救助金额达600多元。汶川、玉树大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他又向灾区人民献爱心1250元。 勇挑重担 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为攻克“执行难”,他自动请缨分管执行工作。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执行工作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近三年来,执行率一直保持在99.5%以上,执结率一直在93.5%以上,执行到位率一直在73.9%以上,执行信息调研在国家级媒体登载11篇,省、市级58篇。可以说每起案件的执结都凝聚着朱建荣同志的心血。在执行喻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面对不名真相群众的围堵,他挺身而出,义正辞严地指出“山可动,法不可摇”,极大地震慑了闹事者的嚣张气焰;在执行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他带人冒着严寒,去边远山寨,一整天滴水未进…… 作为民商事分管审判业务的副院长,在抓好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亲自担任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长审理案件。如在事关资源旅游发展全局的八角寨景区经营权纠纷一案,他亲自担任审判长,带领合议庭人员到深圳等地调查取证,依法公正处理了此案,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又如金山村山林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涉及群众2000余人,争执三木药材经济林木近千亩,诉讼双方剑拔弩张,处理不好,不仅易发生械斗,而且价值数百万元的三木药材将毁于一旦。为了解决这场矛盾,他亲自率领民二庭的法官,走村串寨,深入田地头与群众促膝谈心,真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双方握手言和,案结后,村里数百名群众敲锣打鼓到法官致谢,此案被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法治快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并被入选广西法院系统的百件精品案件。 作为涉法信访的分管领导,他努力做化解“稳控者”,他所分包的6起重信重访案件,无一人进京赴邕上访,全力维护了奥运和亚运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他还积极协助县委政法委、市中院领导做好包案工作。如在处理唐来生上访案件时,他与市中院多次为唐来生做工作,该案终以和解执结。 为了弘扬法治精神,朱建荣同志努力担当了法律思想的“传播者”。不论担任庭领导还是院领导长期间,他都大力倡导“就地办案”、“巡回审理”,他说:“这种办案方式,我们要到处奔波,肯定苦些,但我们是人民法官,再苦再累也应该”。 在法庭工作时,他即组织辖区村干部进行流动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他经常“送法进校”,曾不避炎热为学校师生作了15次“法在学校”的法制报告。 泰戈尔曾说:果实的事业是伟大的,花的事业是甜美的,叶的事业是平凡的。法院的发展之树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枝繁叶茂才能开花结果。朱建荣同志甘做幕后的绿叶,默默地衬着红花,凭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的秉性,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用自己的青春演绎着一名人民法官、优秀公务员的不平凡人生;他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践行着一名共和国法官的庄严承诺,赢得了广大干警和群众的尊敬。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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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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