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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获评湖南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
作者:唐明生 罗海波 发布时间:2010-12-24 14:58:37
近日,湖南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表彰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湖南省江华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自2008年11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江华法院认真落实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在省市政法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共清理执行积案791件,执行标的款5800余万元,无执行恶性事件发生,社会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和克服,良性循环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清积工作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该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志坚任组长,县法院院长唐小辉和政法委副书记赵华军为副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县公安、国土、银监、工商、民政等16家机构为清积工作成员单位,整合全县力量加强执行协调工作。实行责任制、“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结案期限、定目标责任、包案责任领导)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为完成清理积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江华法院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深入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集中执行、委托执行、强制执行、执行调解等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充分利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及时保护申请人权益,保障司法的威信。 江华法院树立“执行一盘棋”思想,完善内外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从化解“执行难”出发,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环节和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了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考评激励机制、执行信访化解机制和审执前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加快执行救助机制建设,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合力。执行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力地推进了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也为今后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筑牢了根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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