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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法院13天异地执结15万赔偿款信访老案
发布时间:2012-08-21 11:00:06


     本网讯(通讯员 李克峻 张保华)   近日,信访老户吴某顶着烈日,在河南省沈丘县法院门口放起鞭炮,并将一面写着“依法办案,高效清廉”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干警手中,感谢沈丘法院执行局13天就让她拿到近15万元的赔偿款。

    2008年,吴某在审理其侵权案件期间,四处上访,多次到法院闹访,后又申请法院回避,引起市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中院指定沈丘法院审理该案。案件移送到沈丘法院后,院领导立即召开了案件专题会,要求对此案快审、快结。二审判决生效后,吴某向沈丘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王晓红院长亲自召开了执行会议,研究制定出执行方案,明确指示执行局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将赔偿款执行到位。

    沈丘法院执行局按照执行方案,成立三个执行小组,兵分三路,同时进行,相互保持联系。第一组负责与吴春霞联系做其思想工作,稳控情绪。第二组前往周口执行,查询被执行人川汇区某办事处的财产情况,因其无可供执行财产,遂冻结其单位账号。第三组前往新乡,执行另一被执行人某医院,由于该案涉及异地执行,按正常程序须报省法院向省人行查询该医院开户行,这样必然会延长时间,不利于稳控当事人的情绪。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对该医院周边所有银行进行摸排查询,经辗转查询了7家银行后,终于查到该医院在银行的存款,执行法官对该款立即采取冻结、划拨措施。至此,长达5年的信访积案在沈丘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圆满终结。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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