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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才萍“涉黑”团伙22人今受审 女老大被诉五宗罪
作者:谢晓曦 张瑞雪 刘璐璐 发布时间:2009-10-14 12:56:00
今日上午9时30分,谢才萍“涉黑”团伙共22人,站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受审。被指控为团伙头目的谢才萍,一审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五宗罪。 据了解,谢才萍“涉黑”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项罪名。起诉书内容长达35页,案卷42本。 起诉书指控,2004年以来,谢才萍等人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非法聚敛钱财,陆续纠集唐晓青、唐家政、刘井勇、陈晓容、黄冬梅、邓毅、罗璇、赵中海、许可、李雷、郑伟、唐勇、夏令、汤炳、李红明、唐显骏、李小华、胡维等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在重庆市渝北区、南岸区等十余处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扩充经济实力,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谢才萍等人为强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隐蔽性,指使被告人李红明和胡定国(绰号:财娃,另案处理)冒充赌场老板以包庇该组织的领导者。此外,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使其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得以顺利进行,还采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赌客及前往查禁赌场的警察的人身自由。为拉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获取非法保护,多次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行贿,共计人民币18万元。郭胜、甘勇收受钱财后,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包庇、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去年8月14日,以谢才萍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将赌场先后开设在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等地,从中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才萍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5项罪名,被告人郭胜、甘勇的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2项罪名,其余19名被告人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等罪名不等受到指控。 截止上午发稿时,起诉书刚刚宣读完毕。接下来将会征求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审判花絮:立案、开庭环节下足功夫 为确保庭审有序进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立案、开庭环节下足了功夫。 立案当天实现“五个同步” 本案在上月21日立案后,五中院当即行动起来,实现:当天即送达法律文书、当天落实所有辩护人、当天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联系、当天确定合议庭成员、当天制定庭审预案。 为审理好该案,五中院提前对刑一、二庭的受案范围进行调整,集中力量审理好涉黑案件。并成立了涉黑案件专案组,调配审判精干力量组成两个“涉黑涉恶”专门合议庭负责案件的审理,因部分涉黑案件涉及经济犯罪,专门从刑二庭调入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为公开、公正审理此案,市五中法院还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充分了解“涉黑”案件的审理进度和庭审情况,针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在评议案件时予以考虑。 安保工作强化“六个严” 考虑到庭审当天旁听人员众多,五中院还专门规范了庭前、庭中、庭后管理细节。庭前制定庭审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全体法警进行模拟演练,并在重点区域做到“六个严”,即:进出法院法庭人员突出“安检严”,重点区域、地段突出“警戒严”,提押被告人突出“程序严”,押解途中突出“监管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看管严”。 与此同时,所有参与押解的法警必须统一接受指挥、统一着装、统一食宿,对押解的时间、押解的对象、乘坐的警车、负责的事项、人犯的座位等全部逐一细化,固定到个人,确保被告人安全及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统一制作被告人的囚服,加强对被告人的监管。 人性化执法为审判提速 针对涉案被告人众多、涉案罪名多、案件事实复杂、庭审持续时间长等情况,五中院坚持在庭审前做好“五个一”,即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被告人的思想动态,为候审的被告人送上一句话,递上一杯水,准备一张凳子和一个药箱,坚持以人性化的司法努力消除被告人的抵触情绪,促使其配合案件审理,提高庭审效率。
重庆涉黑案庭审直击:谢才萍受审辩称不是黑社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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