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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黑团伙为害河南一方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作者:吴成龙 周志坚 发布时间:2009-10-10 09:50:28
自2007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村一带一直活跃着一个以几个东北人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作恶多端,经常在东韩寨村一带有组织的对摊点商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且分工协作,有组织有纪律。该团伙的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10月9日,该团伙的孙让宇等13人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其中“黑老大”孙让宇获刑7年零6个月。
据了解,该团伙以来自吉林省大安市的孙让宇为首,周铁博、刘杰(未成年人,化名)、孙健等三个东北老乡为骨干。团伙中多是一些青春稚嫩的面孔,年龄最大的马骥不过才1980年出生,还有3人为1990年后出生。 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孙让宇为扩大其社会影响力,积极网络东北老乡及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孙让宇为首,被告人周铁博、刘杰、孙健为骨干,被告人陶佑柯、马骥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活动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村一带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刚开始三五成群一起在东韩寨里吃饭耍个赖不给钱或少给钱,后来就直接找借口敲诈他们的钱,时间一长就形成了习惯,”孙让宇说,“人家看我们人多势众,又都是年轻人,也不敢说啥,慢慢的名声越来越大了。” 该组织由孙让宇统一指挥,成员分工协作,孙让宇专门接活,接活后通知周铁博、刘结宇、孙健,然后上述几人再通知李凯旋、宋雷(未成年人,化名)、陶佑柯等人替人出场子摆平事端。该团伙经常在东韩寨村一带有组织地对摊点商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人负责“挑事”,有人负责充当打手进行威胁,有人负责假装协调,有人负责要钱。组织内部有纪律要求:组织成员必须服从“大哥”的领导,听从“大哥”的指挥,随叫随到,有事要及时汇报,要讲义气,出去办事要有胆量,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问的不要问,出去办事不要乱问,要听招呼,组织成员在外受欺负,由组织出面解决。该团伙的刀、钢管、棍棒等作案工具集中存放,作案前统一分发。为笼络手下,对组织集体行动获取的经济利益,孙让宇按照组织成员在行动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分发数额不等的报酬。 为获取经济利益,孙让宇带领手下一方面大肆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出场子插手他人纠纷获取好处费,在东韩寨村多次对多家小饭店、小夜市摊、小超市、小手机店、小理发店白吃白喝、强拿硬要,并多次以各种借口对多家小摊小店进行敲诈,聚敛大额社会财富,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组织成员将非法获取的利益一部分用于吃、喝、玩、乐,以便增进成员相互之间感情,一部分用于再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开销,以此支持该组织的不断发展。 在郑州市东韩寨村等都市村庄及其周边一带,许多商户因无法忍受孙让宇团伙的欺压,有的搬离金水区东韩寨村,有的放弃生意返回老家。孙让宇一伙的行为严重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降低了群众的安全感,严重破坏了郑州市金水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经检察机关查明,该团伙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9起,其中寻衅滋事34起,敲诈勒索4起。 该团伙自2007年以来多次寻衅滋事,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2007年夏天的一天,被告人孙让宇以帮助“星光灿烂”解决纠纷为由,向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开星光灿烂网吧的被害人赵某索要现金500元,后将网吧的牌子砸坏。 2008年5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孙让宇以奔驰车在郑州市郑汴路中博汽车广场河南中鑫之宝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被修坏为由,纠集被告人刘杰、孙健、宋雷、郭亮亮等人围堵河南中鑫之宝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大门,逼迫河南中鑫之宝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为其更换奔驰车发动机,致使河南中鑫之宝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损失31480.8元。 2008年7月初的一天,被告人李凯旋、宋伟等人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后街无故对骑三轮车卖鸭脖的被害人金某的摊位进行打砸。 2008年11月9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陶佑柯等人预谋后到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74号被害人苏某所开的理发店内,以头发被剪坏为由,纠集被告人周铁博、刘杰、孙健、马骥等人对被害人苏某进行殴打,并勒索现金1000元。 除寻衅滋事外,该团伙还经常对商户敲诈勒索。2006年8、9月份的一天,被告人张中等人预谋后到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被害人师某经营的精品烟酒店,以买到的苏烟是假烟为由,对被害人师某进行威胁并敲诈现金2000元。 2007年1、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马骥、小军、伟光、“小小”预谋后到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被害人彭某所开的宏成烟酒店,以买到的苏烟是假烟为由,对被害人彭某进行威胁并敲诈现金2000元。 2007年3月份一天,“黄毛”(另案处理)以其女朋友的牙被镶坏为由纠集被告人马骥等人到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村82号被害人赵某开的“安阳诊所”,对被害人进行威胁并索要现金1800元。 2007年11月份的一天,宋百泉(在逃)等人以钱包在郑州市金水区经二路东北家常菜吃饭时丢失为由,纠集被告人马骥、高朝飞、张中等人以砸店、不让做生意对饭店老板刘某进行威胁并勒索现金1300元。 2008年11月14日23时许,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韩寨村有一伙东北人经常在东韩寨村强拿硬要、敲诈商户、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民警经落实于2008年11月15日0时在东韩寨村将孙健、孙让宇、陶佑柯、张中、周铁博、宋伟(未成年,化名)、宋雷抓获。随后,马骥、张中、李凯旋、高朝飞、李洋等人也相继归案。 “这群孩儿可坏了,干了多少坏事儿,作为我们老百姓根本无法和他们对抗,好多河南本地的年轻孩儿都学着说东北话,就是因为这些东北年轻人在郑州太横了,没人敢惹。”一名被害人说,“公安局能抓到他们真是大快人心,一定要严厉地打击他们,为我们老百姓撑腰,给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院审理后宣判如下,孙让宇等13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至7年零6个月不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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