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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提包费垄断义乌至开封货运线 开封审理18人涉黑案
作者:赵根喜   发布时间:2009-07-10 14:44:09


    7月9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尉氏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共有葛振平等18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以来,被告人葛振平以开封市鼓楼区运丰托运站为依托,聚集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以其本人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李国利、毕建忠、胡建林(另案处理)、薛胜利(另案处理)、李元雷(另案处理)、朱根清(另案处理)、韩勇(另案处理)、王利军(被执行死刑)、武斌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王新超、葛官清、周萌、葛桂萍、李东亮、张亚山、崔建广、刘克勤、桑坤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不成文地规定了“组织成员统一听从葛振平指挥,有事要向葛振平汇报;组织成员出事后由葛振平出面跑事;组织成员禁止漏钱”等组织纪律,通过对商户及其他托运站采用威胁、强行入伙、围堵办公地点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垄断了义乌至开封的货运线路,采用增收提包费的非法手段,聚集了大量的钱财,具备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后该组织又涉足开封市的沙石料供应市场,大肆实施了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了开封市锦绣皇城、东大集团等建筑工地的沙石料供应,获取了大量的经济利益。为达到为组织造声势的目的,该组织成员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开封市的托运行业及建筑行业内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此外,该组织成员还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以及窝藏等罪。

    庭审从上午8点30分开始,中午12点休庭,下午1点30分开始至晚8点20分结束,共10余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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