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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上演“警匪戏”致损失43万 果农两诉水务局
作者:赵华军 发布时间:2008-10-22 10:00:00
“上次在顺义法院起诉被驳回,这回我要在怀柔法院起诉,就是要让水务局赔我钱。他们执法冲进我果园,害得我损失太大了,43万啊!”家住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农民韩老汉在法院立案庭一边皱眉诉说着,一边向法官递交他的起诉材料。
今年60岁的韩老汉可能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承包的果园,眼看就要丰收了,可这一切都被一场“飞来横祸”给搅没了。这场“横祸”竟然是水务局在执法过程中追截盗沙人,一路从怀柔追到牛栏山后在自己果园里上演的“警匪戏”。而这场“警匪戏”不仅让韩某当年的丰收美景泡汤了,还把自己的这两年拖进了一连串的诉讼里。 韩某称,2006年4月30日晚8点多,水务执法车进行联合执法时,从怀柔追截盗沙人。前面的盗沙人为了逃避惩罚,驾驶卡车慌不择路地闯进了自己的果园。后面的执法车追随逃逸车辆,也高速驾车进了果园。其后,执法人员在果园里将盗采河沙的嫌疑人和车辆抓获。 盗沙车和执法车先后闯入果园,而且在果园里还进行了逃避抓捕和抓捕的“警匪戏”大战,其结果是171棵果树遭殃,篱笆门和篱笆墙也同时被毁。由于果树正值盛果期,因果树被毁,造成该批果树完全不能结果,因此只能刨掉重新补种。韩某的损失经评估,共计43万元。 2006年9月,韩某向顺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水务局对自己的损失给予赔偿,但法院于2007年8月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认为该案系由水务局的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应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驳回了韩某的起诉。 韩某迫不得已赶到水务局,于2007年11月20日向其提出书面赔偿请求。但水务局答复认为,韩某的损失是由盗沙车引起的,自己只是正当执法,不应给予赔偿。于是韩某只好到怀柔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水务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目前,该案怀柔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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