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原经理蒙廷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及该公司原三名财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于4月22日—2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那坡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蒙廷卓在2003年至2007年7月任那坡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索贿2万元、贪污公款13.21万元、挪用公款26.7057万元,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费用26.7363万元;被告人苏春凤在2004年至2007年7月任那坡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贪污公款3.96万元、挪用公款23.7825万元,利用国有企业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费用26.7363万元;被告人农艳玲在2006年至2007年月任那坡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会计、那坡县鑫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公款26.7057万元,利用国有企业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费用26.7363万元;被告人农开成在2003年至2007年7月受聘为那坡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电力实业开发分公司出纳员期间,利用被委托从事公务职务的便利条件进行挪用公款23.7825万元。
那坡县人民法院将在审理查明该案事实后,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