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天长市原计生委主任涉嫌受贿52.4万元今受审
作者:邹俊   发布时间:2008-04-10 10:55:31


    4月10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天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俞启田在任天长市肉联厂副厂长、厂长,天长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请托人现金计人民币52.4万元的受贿案。

    被告人俞启田,原天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曾任天长市肉联厂挂职副厂长、厂长、天长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天长市粮食局局长等职。

    据天长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俞启田在任天长市肉联厂副厂长、厂长期间,在天长市肉联厂开发仁和路综合楼和步行街工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天长市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陈某人民币9万元、非法收受天长市市政工程公司原经理施某人民币7万元、非法收受天长市飞天建筑有限公司经理唐某人民币8万元、非法收受天长市天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张某人民币13万元、非法收受天长市飞天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某人民币2.2万元、非法收受个体铝合金装璜户郭某、张某人民币各4.2万元计8.4万元。

    此外,2000年11月至2004年,被告人俞启田在天长市肉联厂下属企业承包及厂房出租过程中,先后收受该厂职工钱某人民币2.5万元、徐某人民币0.1万元、王某人民币0.2万元。

    2004年俞启田调至天长市粮食局任局长,在任职期间在该局下属企业兼并及人事调整过程中,分别收受天长市城关粮油收购供应站经理钱某人民币0.5万元、天长市安乐粮站站长叶某人民币0.2万元、天长市粮库主任崇某0.3万元、天长市秦楠粮油购销公司经理张某人民币1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俞启田退出账款计329972.92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俞启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计52.4万元,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