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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原区长周良洛认罪 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08-03-21 09:36:42


    “上风上水上海淀,人落马落周良洛 ”。时下,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提出的“上风上水上海淀,融智融商融天下”的经营概念,已经被坊间改成了一句反讽的打油诗。

    昨天,市二中院的被告人席位上,周良洛出庭受审。检方当庭指控,周良洛涉嫌收受房地产商、广告公司老板等10家单位(个人)1670余万元巨额贿赂。周良洛对检方的指控表示基本认可,但对同案受审的妻子所受的指控,他提出了异议。

    案情渐次展开,隐藏在“经营城市”概念下的房地产商、地产官员的利益交换链条,亦逐步显现。

    庭审从早8点到晚6点

    去年3月20日,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率辖下各部门负责人做客北京城市广播,畅谈“宜居海淀”建设。两周后,他被纪检人员带走。

    事发一年后,昨天8点40分,市二中院第三法庭,周良洛夫妇的4名家属坐在休息椅子上,相对无言、沉默不语。

    第三法庭,位于市二中法院二层最南侧的一角,位置偏僻。作为二中院主审大要案的固定场所,近年来,黑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韩桂芝、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聂玉河等,均先后站在这个只能容纳20多人的小法庭。

    此前半小时,押送周良洛及其夫人鲁小丹的囚车先后开进法院。目击者称,囚车停下时,周良洛拿着一张纸长看不已。

    上午9时,几名头发花白的老者,在一名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法庭旁听。一些试图旁听此案的记者被法警清走。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6年,在先后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海淀区区长期间,周良洛利用职务之便,为10家单位(个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上述单位(个人)贿赂款共计1670余万元。其中,美元近93万、人民币900余万元。

    昨天,周良洛的妻子也同堂受审。检方指控:同一段时间内,上述房地产公司、广告公司送上的1670余万元中,有800余万元是其与周良洛一同收受。据此,检方指控上述两人均构成受贿罪。

    据悉,昨天的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许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周良洛及其妻子较为配合,原定持续两天的庭审,1天就审完了。”知情人称。

    周良洛庭上“保护”妻子

    据知情人士透露,周良洛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比较好,对检方的指控基本认可,但对部分涉及他妻子的受贿指控提出了异议。在最后陈述时,周良洛希望法院考虑他的坦白情节,对他从轻处罚。

    同时,律师也希望法院考虑周的坦白情节,对他从轻发落。

    昨天,为周良洛担任辩护人的是律师杨若寒,为其妻子担任辩护人的是律师郑斌。记者试图采访他们,均被拒绝。

    泰跃老板送出千万

    有消息称称,前副市长刘志华被查后,京城地产大鳄刘军事涉其中,应声落马。刘军被控制后,与其有巨大利益关联的周良洛落入纪检部门视线。2007年4月6日,掌握了部分事实后,纪委人员将周良洛夫妇带走,并搜查了其家,斩获存折一批及众多关键证据。

    昨天的法庭调查显示,最大的一笔贿赂指控来自房地产商刘军,金额为:美金93万元美金、人民币100万元。

    刘军,北京泰跃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沪深两市“泰跃系”的实际控制人。

    检方指控,2003年,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刘军向周良洛提出,自己公司面临财务危机,需要从其此前投资的稻香湖项目中撤资。周良洛获悉这一请求后,主动协调,帮助其解决了资金问题。当年10月,周良洛收受了刘军送上的93万元美金。2006年春节前,以拜年为名,刘军又送给周良洛100万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起,海淀启动北部新区发展战略,将中关村重心战略性北移,很多原有的村落逐渐被新兴的城市社区所取代。在此过程中,周良洛除任海淀区区长一职外,还同时兼任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与此相对照的是,刘军旗下的泰跃房地产公司在海淀获地颇丰:先后参与开发了“怡秀园”公寓、“太月园”、“太阳园”等楼盘。

    4家广告公司送出174万

    与周良洛交情深厚的房地产商,并非刘军1人,还有另外4名房地产商涉案。

    法庭调查显示,2005年,在北京市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竞争海淀区政府招商大厦办公楼选购、协调隔离带拆迁的过程中,周良洛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帮助。事后,他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戴迪给予的一套四季青桥附近的别墅,价值人民币198万元。

    2006年前后,时任海淀区区长的周良洛,为北京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开发主语城项目提供了帮助,并以妻子借调进入瑞景清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名义,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劲梅发放的工资、奖金、入股分红等各种名目的资金29万余元。

    2006年3月、4月,在为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接“竹园”项目提供帮助后,周良洛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副总经理李平给予的200万元人民币。

    与出手阔绰的房地产商相比,广告公司的贿赂则是小意思,起价只有10万元。

    诉讼材料显示,周良洛收受广告公司贿赂大多发生在其担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期间。显然,有了后期房地产商的高额贿赂,周良洛不再参与这方面的敛财。

    检方指控,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周良洛曾为各类中介公司介绍广告业务、提供手续便利:1998年至2005年,周良洛利用自己担任朝阳区委宣传部长、朝阳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北京蓝色家园广告公司、波普广告艺术公司、东方朝阳广告公司、大正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提供便利,并收受上述4家广告公司负责人10万元至99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174万元。

    此外,2001年,时任朝阳区副区长的周良洛,在北京坤正房地产投资顾问公司承接棕榈泉项目前期规划手续的过程中提供方便,并借此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张某送上的10万元。

    庭审未涉“表弟”生意

    此前,媒体盛传公共领域的绿化生意一本万利,周良洛与“表弟”王少一合伙染指海淀区绿化生意。昨天,这一传言未出现在检方指控中。

    去年3月底,从刘军案获得突破后,绿化商人王少一被调查人员控制。4月6日,周良洛夫妇先后被抓。有媒体披露称,王少一是周良洛的表弟,两家关系非常密切。双方在朝阳幸福二村各有一处房产,相距不远,且时常聚会。

    据悉,2002年4月,北京博雅绿茵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王少一、郑州市园林绿化实业有限公司各出资50万元。此后,两方出资比例一度调整成:王少一出资额增至90万元,后者减至10万元。

    周良洛主政海淀期间,只有四级园林施工资质的博雅绿茵公司颇有斩获:先后拿下海淀公园、圆明园、博雅德园、稻香湖景酒店(五星级)等工程的部分标段,获利丰厚。

    知情人昨天透露,案发后,王少一被控制,目前另案处理。王少一并非周良洛的表弟,但双方关系一度很密切。在周良洛的指控罪行中,王少一只是证人,案情本身不涉及王少一。“他的事情,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

    曾获“擅经营区长”称号

    周良洛,曾被誉为中国十大擅长经营的区长之一。

    官方公布资料显示:周良洛49岁,祖籍江西铅山,生于河南洛阳,拥有博士文凭。1978年,他入读清华大学电机系,毕业后留校。1993年,调至北京市朝阳区出任区委常委,并先后担任了区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区长等职位。2002年3月,周调任海淀区委副书记,当月即担任海淀区代区长。

    公开资料亦显示,2002年7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招商引资动员大会,时任海淀代区长的周良洛正式提出,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海淀区的思路:经营城市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对城市发展进行资源整合和最大限度的利用。当年年底,周入选该年度中国城市十大明星区长,博得了“擅长经营城市的区长”美誉。

    作为海淀区主政者,周良洛任内还提出了流传甚广的“上风上水上海淀,融智融商融天下”概念,但时下,这一口号变成了“上风上水上海淀,人落马落周良洛”。



来源: 新华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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