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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金森患者服用“特效药”后症状加重状告医院
作者:李媛    发布时间:2007-10-12 16:41:27


    原告季某为帕金森患者,自从看到一则广告后就购买了某治疗帕金森的特效药。可药吃了多时,病症没有减轻反而加重。季某一怒之下,将登广告出售特效药的某医院告上了法院。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季某诉称,原告为帕金森患者,看到被告2007年3月22日,2007年4月12日两次刊登的某胶囊的广告,说该药是“一种治疗帕金森的特效药”,“一般患者在服用3——6个月后,肌肉组织功能就可以恢复,四肢震颤消失,僵直缓解,不流口水,全身关节有劲……。”于是,原告分两次买6盒(6个月的用药量)。现原告已吃了5盒多,可症状不但没有减轻,反而逐渐加重,原告这才知道上当受骗。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医院双倍赔偿原告购买该胶囊的价款11880元,此外赔偿耽误治疗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合计2188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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