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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君威车载系统"停工" 车主状告上海通用败诉
作者:严剑漪 卢文婷 发布时间:2007-09-20 13:30:31
兴高采烈地驾驶着“别克 君威”回家,却不料使用中总是“小问题”不断,甚至连当初买车时自己引以为豪的“车载系统”也彻底停工!来自广东佛山的成先生在要求制造商、经销商系统升级未果的情况下,以车辆自身缺陷为由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通用)告上法庭。9月20上午10时,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桥法庭就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成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成先生诉称,2004年12月底原告向佛山市南海区顺协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协力公司)买了一辆由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别克 GVS3.0旗舰版君威小轿车,该车装有集成式车载通讯系统,随车装配有一台索尼爱立信T68ie手机。从用车开始,成先生就发现该车小毛病不断出现。 2006年5月,车载电话在车辆行驶中出现了不能拨出和接听的情况,气恼的成先生立即将车辆送至顺协力公司检修,但未能得到解决。8月8日,成先生又将手机送到索爱公司在佛山的特约维修部维修,但因没有相应的配件,不到一星期,车载通讯系统便无法再正常使用了。此后,成先生不断致电致函给上海通用,最后得知该款型号的手机及其零配件均早已停产。2006年12月,成先生依据《汽车销售合同》中的条款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顺协力公司和上海通用无偿对车载系统进行升级或更新并赔偿相关损失,然而最后没有得到仲裁支持。 2007年4月,成先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成先生认为,车载通讯系统是车辆出厂时原装自带的,车载系统出现问题后,他既买不到新的索尼爱立信T68ie手机,也找不到与车载系统配套的新款手机,这完全是上海通用在设计、生产该车载系统时没有考虑到手机更新换代问题所致,属于车辆自身的缺陷,现要求上海通用无偿更新或升级车辆的车载系统,并赔偿手机维修费、公证费等共计1000余元。 被告上海通用认为,成先生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索尼爱立信 T68ie手机存在质量问题,更不能证明车载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且也没有因为车载系统的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发生,因此成 先生不能以质量问题为由起诉。现在这款手机已经停产,但是“停产”并不表示该型号手机已经没有,据该车的销售商顺协力公司介绍,他们愿意为成先生提供一个同款同型号的手机。但成先生却以不是长久之计为由拒绝接受。综上,上海通用认为成先生的主张既无合同依据又无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最后判决认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被告上海通用依法应当保证成先生所购车辆自带的车载系统应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该车载通讯系统的功能说明中已经明确注明,并非所有的手机都完全支援该系统的功能,故该车载系统的使用性能本身就带有局限性。且顺协力公司已表示同意免费赠同款同型号的新手机给成先生使用,故成先生坚持要求对车载系统升级更新的主张,法院难以支持。另外,成先生使用的手机已超过了保修期,成先生要求赔偿100元手机维修费用也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成先生的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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