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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未年检车 这司机胆忒大
作者:张欣 庞峰   发布时间:2003-10-16 09:52:38


    酒后无证驾驶别人未年检车辆的杨某,在闯入农贸市场将菜农撞伤后,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说商户占道经营。2003年10月13日,肇事者杨某被法院判决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并赔偿伤者医药费24623元。车主郑某在6155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3年1月25日中午,杨某和郑某一起在某电厂附近的酒店里吃饭,双方均喝了酒。下午4点钟左右,杨某趁郑某去洗手间时,随手拿起酒桌上的钥匙,将郑某停放在门口的未进行年检的汽车开走。随后,醉酒熏熏的杨某驾车冲进了一菜市场内,将商贩刘某撞倒在地,在场的人立刻把刘某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骨盆粉碎性骨折,支付医疗费28968.3元。

    杨某在事发后,送去了5000元钱后便销声匿迹了。2003年2月,铜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下发了非交通事故通知书。刘某出院后多次向杨某索要医疗费,杨某却说刘某无摊位且占道经营,并认为自己已付过5000元,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刘某随后又找到车主郑某,郑某称杨某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开走车子和自己没有关系,自己也是受害者。无奈之下,刘某只好拿好法律武器,将杨某和郑某告上法庭。

    经江苏省铜山法院调查证实,事故地点是经铜山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合法农贸市场,并有“禁止车辆通过”的标识牌,遂依法判决杨某付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车辆未经年检并且对车辆管理不善,承担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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