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驱车喝喜酒 岂料途中遇车祸和解赔偿
发布时间:2013-01-24 08:43:26


     本网讯(赵令崧)   男子原本是高高兴兴开车去喝朋友喜酒,不料返回途中却发生车祸。2013年1月22日,来到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请求调解的男子不断念叨:“别人的良辰吉日,为何却是自己的倒霉日”。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吴国敏当场一次性赔偿黄美丽车辆修好前的营运损失1000元;车辆修理费待车子修好后由吴国敏按实际损失赔偿。

    2013年1月20日,吴国敏驾驶一小轿车搭载几个同行喝喜酒的朋友由玉兰电站路口驶入317省道线,14时30分,黄美丽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搭载一车返校学生沿317省道线从吾隘驶往南丹也行驶至该处,双方避让不及导致两车碰刮,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吴国敏驾驶机动车转弯时不让直行车辆通行,单方过错造成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双方车辆均载满人,特别是黄美丽车上搭载的全是返校学生,吴国敏在念叨自己倒霉之时又庆幸只是轻微事故,否则后果不难堪设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