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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情妇遇车祸家属争夺房产上法庭
作者:陈代泽 发布时间:2003-09-03 16:17:34
重庆一名男子与情妇在车祸中双双丧生,他给情妇买的房子归谁?双方家属为此闹上了法庭。
3年前,家住重庆市涪陵区的有妇之夫华武平(化名)与漂亮的少妇姜晓英(化名)偶遇,双方瞒着家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在姜的要求下,华于去年6月以姜的名义在涪陵区某花园购买了一处面积100多平米的房产,并分两次付清房款9万余元。 去年12月,该房成为二人新的“爱巢”。不料,今年1月3日,华、姜二人在自驾车去某公园游玩返回的途中因车祸死亡。姜的丈夫随后占了该房。由于房屋装修工未收到装修费,就多方打听,找到华妻,现年36岁的华妻唐久惠(化名)才得知了丈夫背着自己干的丑事。 唐认为,丈夫给情妇买的房子属已故丈夫留下的遗产,应由家人继承。她向姜的丈夫索要该房,对方却认为房子是以姜的名义购买,应属姜的房产,拒绝交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2月27日,唐久惠与女儿及婆母就此向涪陵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华武平给姜晓英购买房子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购房款由华武平和其妻的共同财产支付,故实际购房人应是华武平,属华与其妻的共同财产。判决该房归唐久惠及女儿和婆母所有。 被告不服,上诉到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9月2日,该院作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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