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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二塘巡回法庭调解一起代位继承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12-21 13:53:56
本网讯(阳国沙 李华飞)
2012年12月20日,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二塘巡回法庭在沙子保和小学公开审理一起代位继承权纠纷,在调解阶段,经过法官及政府和司法工作人员耐心开导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了代位继承人继承爷爷的遗产。
该案件发生在伯伯、叔叔和姑姑及其侄子之间的代位继承案件。两原告邓某程、邓某清的父亲邓某友先于爷爷邓某芳死亡,后奶奶也在2006年死亡。爷爷在2011年死亡,留下有将近6万元遗产,爷爷邓肇芳生育六个小孩。办完丧事后,还剩遗产3.1万元。但是伯伯、叔叔和姑姑五位被告经商量后不同意两原告继承爷爷的遗产。该案件经过村委调解,双方仍没有达成协议。原告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代为继承爷爷的遗产。 案件到法庭后,法庭莫庭长对此案高度重视,因为这样的案件比较特殊。为了方便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也为了教育村民的法律意识,莫庭长决定在该村委的小学进行开庭。 庭审现场,五被告认为两原告没有履行照顾爷爷的义务因为不同意给两原告继承权利。庭审的争议焦点就是代为继承权利是否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经过辩论之后,还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在调解阶段,法官通过对继承法十一条的详细解读,及其政府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的耐心开导下,五被告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同意把3.1万元的遗产给两原告继承,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该遗产要分作6份进行分配,而且两原告只能分得一份。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两原告继承爷爷留下遗产3.1万元的六份之一份额即5167元。 平乐县二塘法庭通过巡回法庭对特殊的案件到村委进行开庭,通过巡回开庭,可以达到教育一片村民法律意识的意义,也利于案件的解决。最后,二塘巡回法庭办案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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