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改颖是济源某厂的一名职工,因不能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河南省济源法院作出判决,准许李改颖与其丈夫离婚。
1981年春天,经人介绍李改颖认识了李进,在恋爱的日子岁月里,李进对李改颖是百依百顺,要什么给什么,甚至对李改颖连句高声的话都没说过。李改颖万分感激,女孩的芳心被打动了。在李改颖心中李进绝对是一个优秀的男人,义无返顾地决定嫁给他。1982年1月12日,两人领取了结婚证,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
婚后的日子,不像李改颖想象的美满与甜蜜,李进象换了一副面孔似的,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与李改颖吵个没完没了,甚至大打出手,李改颖都忍了,自己将苦水默默地咽到肚里。1993年,李改颖实在无法忍受来自丈夫的暴力折磨而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庆幸的是她被抢救过来了。李进却没有因此而痛改前非,继续对李改颖施加暴力,还常对妻子无端猜疑,侮辱栽赃。2002年12月底的一天,李进与李改颖又发生了一场“战争”,李进用匕首向李改颖砍去,但没有伤着人,继而就用拳头向李改颖的头部乱打,使其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李改颖在无法忍受身体与精神折磨的情况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来解除这桩不幸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