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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借款不打借条岳丈要账上法庭
作者:万松   发布时间:2003-08-27 15:17:47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审理一起原告吴先生诉被告王公子的借款纠纷案,经审理查明被告王公子就是吴先生的女婿,岳丈状告女婿实为少见,经开庭审理,法律与道德同时并用,调解达成协议,分二次偿还二万元了结此案。

    债务应当清偿,本案原、被告双方的债务产生于二00一年元月份,当时的王公子是从处地回来,认识了吴先生的女儿霞,办理了结婚证,还要请客人们庆贺一下,由于王公子的家里人均下岗,经济困难。一时拿不出钱来请客。正在困难之时,岳父就申出援助之手,借给王公子20000元钱给办婚事请客,吴先生为求心里平就让自已的女婿写了一个借条,借期约定为六个月。

    婚后二人为过好日子,也购买了出租汽车,积极偿还外债,由于生意不好,出租车的生意赔了,一时又还不清岳父的钱。为这事小二口儿还生了一场气,可岳丈大人为了面子,在讨要未果的情况下,诉之法院。要求女婿偿还借款。经审理进行调解。作出了上述结论。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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