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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孙满堂不赡养 八旬老汉上公堂
作者:顾冬云   发布时间:2003-08-07 15:07:43


    日前,一八旬老汉向句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两个儿子、两个孙子履行赡养义务,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其两个儿子履行义务,并驳回其对孙子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老汉今年81岁,老伴于前年去世,现家有两儿、两孙。老夫妇生前曾有协议,父亲由长子赡养送终,母亲由次子赡养送终。次子一直将母亲赡养到前年去世时止,而长子一直赡养父亲到今年1月止。原告一直居住在自己建造的房内。从今年2月起,长子以自己曾患过中风病无力赡养为由,对父亲不愿意再全额赡养,也没要求自己的儿子尽赡养义务。迫于生计,老汉于3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两儿、两孙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每年给付稻谷500斤、食油20斤。

    法院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子女已无力赡养的祖父母亦有赡养的义务。到目前为止,原告的长子、次子仍有赡养的能力,无需孙子尽赡养之责。据此,依法判决:原告长子每年给付原告稻谷400斤、食油14斤;次子每年给付稻谷100斤、食油6斤;驳回对两个孙子的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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