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妻子将分娩丈夫要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
作者:房栋 张震   发布时间:2003-08-06 09:57:54


    妻子在分娩期间,丈夫却趁机追求另一位小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当这位丈夫想抛妻弃子时,法院及时给了这位妻子一个公平的说法。

    现年28岁的刘某经自由恋爱于2001年10月与汪某女士结婚,婚后第二年妻子怀孕了。就在妻子生育期间,刘又以未婚青年的身份追求王小姐,两人很快坠入爱河。接下来的日子,刘某不仅丝毫不承担一个丈夫及父亲的责任,反而在外租房与王同居。今年6月,刘在与妻子汪女士“协商”离婚没有结果,于是干脆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与妻子离婚。法院查明真相后,根据法律规定,做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