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护生态 共享碧水蓝天
清流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15 14:58:48


宣传活动现场。
宣传活动现场。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林业部门,在嵩溪镇富兴广场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清流法院干警以《民法典》《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为切入点,以生动的图文展板为载体,向群众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该院通过该普法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对“全国生态日”有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意识。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共计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人次。

  下一步,清流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普法宣传,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司法助力。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