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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间邂逅法治
象山区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4-08-15 14:55:34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漓江桥滨江景区,紧扣“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题,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游客普及生态旅游、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传播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积极涵养生态道德,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悬挂宣传横幅、搭建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并结合以往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同时,鼓励群众举报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并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当生态卫士,共同守护象山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答疑20余人次。此次活动促进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增强了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了辖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态兴则文明兴。象山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坚持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擦亮象山绿水青山的生态底色、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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