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女子发现自己微信零钱及银行卡存款被盗,不仅如此,还莫名多了一笔贷款,没想到,始作俑者竟然是“身边人”。
张海(化名)与粱欣(化名)是情侣关系。在二人交往过程中,张海偷偷记下粱欣的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及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后趁粱欣不注意,多次使用粱欣手机的支付宝、微信转账到其支付宝和微信,并窃取粱欣的银行卡到银行ATM机进行取款。转账、取款共计9万余元。
期间,张海发现粱欣的某贷款平台有可借额度,遂通过该贷款借款9000元供自己使用。
张海通过上述方式窃取粱欣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并将所有款项挥霍一空。为防止粱欣发现,每次转账或者取款后,张海都及时将粱欣手机上的转账记录和自己手机上的收款记录删除。
张海盗窃粱欣资金的事实败露后,以购置农药、轻生自残等方式威胁粱欣拒不退还款项。粱欣报警处理,经民警电话劝导,张海主动前往投案,途中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对犯罪事实如实予以供述。案发后,张海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粱欣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粱欣的谅解。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未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余元,继续向张海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