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邵武市司法局城郊司法所积极协调民政部门,为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陈某申请发放了临时救助金,为其解决生活困难。
陈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7月4日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服刑期间,减刑6次,2023年7月26日在某监狱刑满释放。陈某未婚,释放后与父母亲居住,父母亲六十多岁,无退休工资,陈某近期释放还没有稳定的工作,使生活一时间陷入困境。城郊司法所了解到陈某的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当地村委会,共同到陈某家进行走访并核实情况。司法所帮助陈某向民政部门提交了申请临时救助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城郊镇民政办实地走访核实后,于2023年11月向陈某发放临时救助金叁仟元整。解决了陈某的燃眉之急。
刑满释放人员由于长时间与社会隔离,刚释放的时候与社会脱离轨道,一时没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果还有家庭困难的情况,甚至会对生活失去信心。因此,城郊司法所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情暖心、用情帮教工作原则,在第一次安置帮教衔接的时候就将他们的情况尽可能地了解清楚。对于有困难的人员,认真分析困难原因,对标现有的帮扶政策,联合相关部门,竭尽所能地为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解决实际问题,当好他们的“解忧人 ”,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对他们走出人生低谷,顺利融入社会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