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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联合执法构筑牢固生态屏障
作者:陈昭敏 发布时间:2023-12-19 14:42:40
巡湖。 巡河。 为切实压紧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河湖、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增强森林草原、河湖、矿产资源保护实效,近日,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牵头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推行“河湖长、田长、林长+院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 雷波县资源富集、物产丰富,拥有清洁能源、矿产、生态气候、特色农产品、旅游、港口岸线六大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重大。《关于推行“河湖长、田长、林长+院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快推进森林草原、林木保护、江河湖海、矿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森林、湿地、草原、矿产、江河湖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雷波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县法院黄琅法庭、上田坝法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分别联合马湖景区管理局、上田坝镇党委政府等相关部门,围绕耕地、森林草原、河湖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等重点工作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当前面临的形势,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协同开展综合治理和诉前调解等日常工作,协同联动凝聚江河湖田林管理保护合力,共同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会后,联合执法队针对非法占用耕地田地、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耕地、河湖江保护的突出问题,开展巡田、巡湖、巡江和政策宣讲,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湖长、田长、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为强力推进“绿化雷波”七大行动,长江水域“十年禁渔”以及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河”行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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