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作为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根系着一方土地,滋养着两岸百姓。12月6日,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与巴州区人民法院、恩阳区人民法院共建渠江流域—巴河支流生物多样性保护“纽扣法庭”签约仪式在巴州区人民法院举行。平昌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冬梅,巴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科,恩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波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上,平昌县人民法院与巴州区人民法院、恩阳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共建渠江流域—巴河支流生物多样性保护“纽扣法庭”实施方案》。平昌县人民法院驷马法庭、白衣法庭与巴州区人民法院曾口法庭、梁永法庭,恩阳区人民法院雪山法庭、明阳法庭结对,共同建立渠江—巴河生物多样性保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三方围绕共同保护、区域协作、高效务实的工作理念达成共识,发挥各自审判职能优势,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协作联动,为渠江流域的绿色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签约后,三地法院将以此深挖能动司法,扛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保障好渠江生态带资源,稳固好“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凝聚出川东北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合力。
三地法院将牢固树立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三地司法协作,紧扣法庭“同心扣”,让有限的“小纽扣”发挥无限带动辐射作用,探索并践行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共护的新路径,同心协力为渠江流域生态保护屏障提供更坚实有力的法院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