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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作者:李方弟 发布时间:2023-08-30 14:04:34
为持续推进“豫剑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8月29日上午,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1.丁某申请执行杨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2020年,杨某与从事建筑施工的丁某签订合同,由丁某修建杨某的房屋。工程开工后,丁某将建房所需架材拉倒杨某家使用。后双方产生其他纠纷,杨某让丁某停止建房,并将丁某的架材扣下,后期自行使用扣下的架材将房屋建完。2021年,丁某将杨某诉至睢县法院,法院判决杨某应返还架材给丁某。 2023年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杨某仍是拒不返还架材。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余伟方多次督促杨某,杨某都一再推诿。根据前期现场勘察,以及丁某提供的情况,8月29日上午9时,余伟方带领执行干警来到杨某家,杨某躲避不出,杨某的家属更是出面阻挠执行。 经过执行干警的场面调控,并对杨某家属讲明法理道理,执行顺利开始进行。丁某带领施工队将存放在杨某家的架材,按照判决书所列清单搬运完毕,整个过程严谨有序,充分保障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李某夫妇申请执行张某赡养纠纷一案 李某夫妇均已80多岁,老两口早年将名下的可耕地均分给四个儿子,四个儿子每月给老两口定额粮食。老两口年事已高,又无收入来源,根据老两口的身体情况,村委会主持调解,老两口日常生病开销超过100元,由四个儿子均摊。但2017年,老两口的二儿子张某没有支付赡养费,双方遂产生纠纷。后睢县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应每年支付父母赡养费1200元。 头几年,张某一直按照法院判决支付赡养费,2022年年底,李某丈夫去世,张某认为现在只剩下母亲一人,赡养费也应该减半,到了2023年便只支付给母亲赡养费600元。李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执行法官王文正多次找张某,督促他尽快履行义务,但张某都拒不支付。8月29日上午11时,王文正带领执行干警先来到李某住处,向李某了解张某的去向,联系到张某后,王文正又赶到县城找到了他。见到执行干警,张某还是不愿履行义务,王文正便要按照程序对他进行司法拘留,张某一听立刻表示要履行,当场将600元赡养费支付完毕。 县人大代表祝艳伦高度评价此次执行,认为睢县法院执行过程文明规范、快速高效,并说:“通过这次现场见证执行,我们了解到执行干警的辛苦和困难,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县法院做出了很大努力,今后我们一定会继续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在下一步的“豫剑执行”活动中,睢县法院将持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见证执行工作,将“见证执行”活动纳入常态化机制,强化执行联动,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促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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