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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法院:“普法+防溺”课堂进校园 筑牢安全防护网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3-07-12 16:23:36


法治课堂现场。
法治课堂现场。

  暑期来临,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切实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预防溺水的安全防范意识,7月9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象法有约”团队成员来到桂林市十七中学,开展“普法+防溺水”主题宣传活动,敲响反欺凌和防溺水安全意识的“警钟”,让同学们尽享“安全一夏”,自觉做到“六不准”。

  活动现场,法官助理李再柳结合高中生的特点,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给同学们从校园欺凌方面阐释了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主要表现形式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特点、危害及产生的原因,引导学生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切实提高自我守法意识和防范能力。课堂同时针对溺水事件的严重危害和防溺水的重要性,从如何防溺水、溺水时的自救方法、预防溺水的措施、发现有人溺水时的救护方法等方面,向学生生动宣讲溺水事件的严重危害和防溺水的重要性。通过“六不准”口诀,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或戏水,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或戏水,看到有人落水不擅自下水施救等注意事项。

  宣讲结束后,法官助理李再柳现场组织了一场反欺凌、防溺水竞答互动,让学生们在欢快的氛围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提升安全意识。

  下一步,象山区法院将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长效机制,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线,推行“点单式”普法,常态化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为未成年人筑起一道安全的防护墙,为建设法治校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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