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杜绝欺凌、预防溺水,“象法有约”教你这样做
作者:唐柳丽 发布时间:2023-07-06 14:57:49
普法宣讲活动现场。 普法宣讲活动现场。 暑期将至,为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进一步提高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7月4日,广西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象法有约”团队的法官走进校园,就“拒绝欺凌”、“严防溺水”、“防范交通事故”等进行法律宣传,积极营造一个家校共管、全社会为孩子安全保驾护航的良好氛围,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十七中学、龙隐小学近40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守望成长 法爱同行 “这些画面中包括了校园欺凌中常见的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等现象,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释。”十七中的法治课堂上,“法治副校长”、法官李楚云通过播放电影《少年的你》节选片段,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典型案例,从校园欺凌的含义开篇,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程度及法律后果,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以及遇到校园欺凌时的应对办法。同时,通过PPT的形式,向学生生动释明了溺水事件和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和预防的重要性。 在接下来的互动中,法官与同学们探讨了打架是不是校园欺凌、开玩笑是不是校园欺凌、什么算传播淫秽物品等等。通过互动,法官引导同学们不当残忍的施暴者,不当冷酷的观望者,更不当沉默的被害者,还不能当传播不良信息的中介者,要团结友爱、共建和谐校园,切实提高了同学们的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法官还给同学们发放精心准备的礼物,宣讲课上掌声不断…… 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龙隐小学的法治课堂上,“法治副校长”、法官苏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主要表现行为、校园欺凌的特点、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如何让欺凌远离校园”七个方面进行讲解,让广大小学生明白一旦遭受到了校园欺凌,应该及时告知老师、家长,并寻求法律的保护,而不能以暴制暴、以牙还牙,恶意报复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同时,法官就交通安全以及从“远离野外危险水域、游泳注意事项、同伴落水不要错误施救、不慎落水如何自救”四个方面,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预防溺水与溺水救援等应知应会知识。整场宣讲会生动形象、气氛热烈,让广大小学生在欢快的氛围中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提升安全意识,争做小小法律明白人,法治之光伴随其成长。 “安全意识常在,法律警钟长鸣”,此次宣讲活动旨在宣传教育前导,防范关口前移,提高了学生自护自救和避险意识,夯实了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工作。下一步,象山区法院将立足职能职责,紧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主线,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的长效机制,推行“点单式”普法,促进广大学生争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