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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法院“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揭牌成立
作者:陈琳   发布时间:2023-06-30 13:24:13


揭牌仪式现场。

  为全面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6月27日上午,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区第七中学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

  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烟台开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建山和区第七中学校长孙德忠共同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揭牌。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环节,张建山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制度是区法院为保障平安校园建设作出的积极探索,旨在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司法触角延伸至校园,发挥司法职能对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出现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罪错分级,实施分类矫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人生观、价值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协助解决发生在校园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民事纠纷,积极推进开发区涉法涉诉未成年人法律支持体系建设,保障有维权需要的学生得到免费法律帮助。

  这是继2023年6月在我区成立家庭指导站以来,区法院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学校、社会保护有序衔接的又一重大举措。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以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办公室揭牌成立为契机,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为载体,努力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司法后端干预”到“司法前端介入”转变的积极探索,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更加多元、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为推进平安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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