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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编织护“未”网 守“未”初成长
作者:黄杉杉 发布时间:2023-06-02 14:30:10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以法律为针线,用心用情用爱编织护“未”网,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准·出针 判决是审判的终点,只是法护童行的节点。营山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圆桌审判等新模式,健全合适成年人出庭制度,结合案件特征,实行犯罪记录封存、近亲属庭审会见、回访帮教等多途径帮教举措,取得良好效果。 “法官阿姨,我还有救吗?” 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小陈声泪俱下。 17岁的小陈自幼丧父,母亲外出务工后音讯全无,小陈自小由年迈的祖母抚养,初中辍学后,长期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去年以来,小陈先后九次拉车门盗窃他人车内现金物品,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小陈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情绪消极,拒绝沟通,多次表示“没希望了”。 “你看他才17岁,就在一年里多次犯案。认罪快,处事态度却颇为消极。”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小陈指派了辩护律师,对小陈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又联系到小陈的母亲进行庭审会见,并拟定了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方案。 在被告知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在就业时可以免除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义务时,小陈终于绷不住了。 “当时小陈肩膀颤动剧烈,但他眼里却有光了。”承办法官后来还收到看守所转交的一封短信,行间里小陈表达着感谢,字句里满是希望。 牢·走线 贯穿幼苗成长线 幼苗的关键小事,却是每个法院人的心头大事。营山法院严格规范运行机制,对涉未成年人的变更抚养权、追索抚养费等纠纷及涉未成年人执行案件,进行提速审理,全力保障胜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对符合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及时展开司法救助,切实解决少年的实际困难。 看看时间,12点了,朱法官起身收拾好卷宗,关门,结束上午的工作。 走到法院大门口,看到一个衣裳褴褛的老人坐在大门旁边的地上,斜靠着围墙,旁边放着一副木头的简易拐杖,“咦,这个人有点眼熟。”定睛一看,发现正是今天上午的被告人陈某。 陈某涉嫌的罪名是滥伐林木罪。他听说树卖到木材厂可以赚钱,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向几户村民购买了一批天然林木。为了节约成本,他本人负责砍树和搬运,后又在搬运过程中,不慎被树木砸伤了腿。 考虑陈某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其经济状况,对其宣告了缓刑。 “你怎么还在这里没回去呢?” 他茫然地看着前方,沉默片刻后小声地说:“你先走吧,我一会儿就会走的。” “你家人待会儿来接你吗?” “哪来的钱呢?”被告人眼眶泛红,“不怕你笑话,我都是第一次来县城。我大女儿有精神类疾病,女婿又患了癌症。被我这么一整,二女儿和小儿子都快上不起学了。” 庭审中,陈某曾表露过家庭贫穷,朱法官怎么也没想到竟是这么一个状况。 朱法官自掏腰包给被告人叫了车。 “孩子还能上学吗?”朱法官一直担心这个问题,随后深入走访了社区、学校,并号召全院干警捐了款。 “朱法官,树苗都活了。娃儿读书也有着落了!”陈某自发在采伐区域栽种树苗恢复生态后给朱法官打来电话。 密·针缝 拓宽司法保护面 法律之花要沿路盛开,更要在未成年人心里盛放。营山法院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延伸司法职能,深入开展走进校园畅讲法治坝坝课、进行庭审直播、组织庭审模拟,开展巡回审判,邀请庭审旁听等多形式普法活动,让法律种子牢牢根植于少年心中,开出灿烂的花。 “同学们,法是什么?” “法是棒棒”、“法是枪”、“法是坐牢撒”…… 会议室里几个皮肤黝黑的初中生挤眉弄眼,互相打趣。 很明显,他们对这个问题不是很关心,也不是很了解。他们甚至在左顾右盼,你推我搡。 这是一次特殊的普法课,校长在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结束后,拉着易法官,面色愁容拜托再给问题学生单独开一次“小会”,用法律条文、案例“敲打”一下。 易法官深入浅出、循循善诱,围绕实践中高发的校园暴力、性侵害、网络犯罪等方面,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做警醒,结合具体判例讲法条,列举具体情况提建议。 不知是听了故事被震慑,还是结合自身有感悟,大部分学生都安静下来,开始低头思考着什么,好几个学生还在纸上快速的写着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多方合力”,易法官随后对老师、部分学生家长作了分享交流,提出了如何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操方法。又结合学生情况组织了数次庭审进校园,组建未成年保护团队开展主题活动等。 “太感谢了,现在这些学生呀笑声更多了,问题更少了。” 以“法”之名,穿针引线,编织保护网,是营山法院人护“幼”成长的“手工课”,也是营山法院人为群众办实事的“必修课”。以点串线,以线结面,织密保护网,是营山法院法润“童”心的进行式,更是营山法院法护“童”行的未来式。守“未”初成长,种下法律之花,播种、除草、浇水……样样都少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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