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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被执行人逃避执行 高速路口被截获
作者:王楠   发布时间:2023-02-20 14:48:41


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柯某某请你立即下车!”2月17日,在安岚高速路口,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一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拘传措施。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中,经该院判决,被执行人柯某某应向原告给付77000余元租赁费,但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裁判书规定时间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于2022年3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柯某某偿还了部分债务并承诺下余部分尽快履行。但此后被执行人仍然未按照约定时间偿还欠款,并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以各种方式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2023年2月,据知情人透露,被执行人在旬阳市某工地出现,并即将返岚。执行法官在得知消息后,迅速组织干警前往安岚高速路口等候拦截。2月17日下午16时30分被,执行人出现,干警依法依规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拘传。

  被执行人柯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经该院决定,依法对其做出罚款100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在执行行动开始前,执行法官召集干警对此次执行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此次执行行动做出强调,要在采取强有力执行手段的同时,始终保持文明、合理、规范执法。在整个执行行动中,干警分工明确,程序合理规范、全程录音录像,顺利完成了执行任务。

  一直以来,岚皋法院对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配合法院工作的被执行人始终保持善意文明,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逃避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雷霆出击,采取多种手段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次执行行动彰显了岚皋法院依法惩治“老赖”的决心,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展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岚皋法院将围绕涉民生、金融等领域,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更多有力举措,帮助胜诉当事人尽快将纸质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为营造诚信、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贡献更多执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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