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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法院:年关执行再发力 利剑出鞘暖民心
作者:陈备 发布时间:2023-01-19 14:28:39
查封车辆。 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临近春节,年味渐浓。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执行信访工作推进会精神,展现人民法院的担当作为精神和司法为民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1月18日,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紧抓春节前当事人返乡有利执行时机,针对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等七类重点案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迎新春、促执行"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披星戴月忙执行,使命在肩护公正。为打响2023年执行攻坚战的“第一枪”,八公山区法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执行干警逐案筛查,提前制定行动方案、工作预案和线路图。同时,为提升本次行动效率,及时启动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了优先执行、快速执行的工作思路。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多渠道搜集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提前到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摸排,掌握被执行人的作息规律,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当天凌晨5时30分,冬日的八公山天空漆黑、寒风凛冽。法院审判大楼前,2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6辆警车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干警们兵分四组,奔赴各自的执行现场,对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起“突袭”。 释法明理促和解,定纷止争解民忧。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王某某与刘某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受伤后入院治疗,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遂诉至八公山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定刘某赔偿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2.7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在支付11万后元,迟迟未履行剩余赔偿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结合此项执行行动,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并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支付现金1.7万元,该起案件圆满解决。 强制腾房有力度,文明执行暖民心。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赵某某、李某某与申请人孔某某发生借款纠纷,经八公山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某、李某某需偿还申请人孔某某欠款356784元,后因两名被执行人怠于履行义务,孔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两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仍拒不履行,遂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某名下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经两轮流拍后,该房产依法抵偿给申请人,但赵某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搬出室内物品。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决定采取强制腾房工作。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前往该涉案房屋,进行逐一核对、登记、签字。腾房过程在社区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共同监督见证下顺利进行,此次行动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房工作公开透明。历时1个小时,涉案房屋内的物品全部搬离完毕,腾退行动顺利完成,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历时10个小时,四个执行小组行动迅速,配合密切,秉持善意执行理念,规范文明执行,铆足干劲,措施有力,重拳出击,成效满满,战绩辉煌。累计拘传失信执行人8人,执结案件7件,查封车辆3辆,执行到位金额30.14万元。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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