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为进一步缩短商业纠纷从立案到执行结案耗时,提高效率,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举措,畅通“审执衔接”,实行“自动履行告知”和“强制执行申请督促”机制,形成了一个分别针对败诉方与胜诉方的闭环式督促主动履行机制,有效缩短了商业纠纷解决耗时。
在案件审理阶段,审理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及时下发《自动履行告知书》,督促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如义务人主动履行,则下发《自动履行证明书》,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如义务人不主动履行,则向债权人下发《强制执行申请提醒书》,督促债权人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使案件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减少审理与执行之间时间差,以缩短纠纷解决耗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逾期未履行的,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执行结案。
浉河区法院通过实行“自动履行告知”和“强制执行申请督促”机制,强化了审判和执行环节的衔接配合,有助于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利于加快执行进程、缩短执行周期,有效提升执行效率。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由2021年的125.3天缩短至95.07天,同比缩短30.23天,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由2021年的96.1天缩短至58.32天,同比缩短37.7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