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起步即提速 扶绥法院打响“暖冬专项执行”第一枪
作者:覃惠荣 发布时间:2023-01-05 14:34:18
执行现场。 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 1月4日上午,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耗时1小时强制腾空一处房产及附属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黄某以建房资金不足为由向广西扶绥农村商业银行渠黎支行借款120000元,借款以其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从2014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9日止按季结息,分期还本。但黄某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截至2021年3月25日,黄某欠本息共177096.42元。广西扶绥农村商业银行渠黎支行遂将黄某诉至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但期限届满后,黄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扶绥法院依法查封黄某的房屋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2022年7月4日,郑某以26万余元竞拍得该房屋后,扶绥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黄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腾房义务,同时多次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黄某均以各种缘由借口拒绝腾房。为维护竞拍者的合法权益,扶绥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实行强制执行腾空清退。 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执行法官事前多次到涉案房屋进行勘察,制定、细化执行方案,对可能出现的执行状况做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并由副院长李庆任指挥长组织执行行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仔细勘察了房屋内的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打包和拍照录像,耗时一个小时将物品腾空,顺利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并将所清点的物品运送至黄某居住地所在的村委空地。 本次强制腾空清退行动,打响了扶绥法院“暖冬执行专项行动”的第一枪,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权威,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被执行人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新的一年里,扶绥法院将会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展现司法“温度”,尤其对涉民生、涉企业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三优先”原则,努力提高执行效率,保障社会稳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