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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民调员”双核配置 诉前调解巧断家务事
作者:穆童   发布时间:2022-09-06 15:27:12


诉前调解现场。

  “感谢李晓玲法官,感谢李海燕老师,我们能和平分手多亏了你们的耐心调解!”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须水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李女士对法官和民调员反复表达感谢之情。

  2013年,原告李女士与被告李某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二人生育一子。据李女士诉称,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发生争吵,特别是在生育后,孩子一直由自己和孩子姥姥、姥爷抚养,男方及男方家人没有照顾过孩子。为此,双方经常因为带孩子和家庭琐事产生各种矛盾,长期争吵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正常生活。李女士多次提出离婚,但因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夫妻双方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孩子由自己抚养,并且依法分割婚后财产。

  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征得李女士同意后,将纠纷分流至须水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李晓玲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该案件看似诉求简单明了,但由于原、被告双方积怨已久,且原告李女士也拒绝与被告李某沟通,所以调解起来有一定难度。结合这一情况,李晓玲制定了初步的调解思路,并与民调员李海燕结对子,针对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手把手”对民调员进行指导。有了法律意见支撑后,民调员李海燕组织调解更有底气了。她首先通过讲感情、吐心声抚平双方的情绪,让双方坐下来进行沟通,然后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摆事实、讲法律,释法明理。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摆正心态、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要想化解好家事纠纷,我们调解员就需要与法官打好配合,发挥自身在基层的优势,与法官‘双剑合璧’‘双管齐下’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诉前。”李海燕如是说。

  最终,原、被告双方针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离婚协议。综合考虑诉讼费等因素后,双方一致同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对这一结果,李女士表示很满意。“本以为闹到法院一定很难收场,没想到诉前调解能让我们和平分手,很感谢!”

  “针对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须水法庭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调解工作,让更多的矛盾止于诉前,筑牢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李晓玲说。

  家庭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家庭稳定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下一步,中原区法院须水法庭将继续运用“法官+民调员”的双核配置模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家事纠纷源头化解,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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