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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受工伤索赔无果 法官释法明理庭前调解
作者:黄钰文 发布时间:2022-03-10 13:59:16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某公司承接工程后将1号楼内架安装工程分包给张某,余某受雇于张某从事安装支架工作。2021年9月12日,余某在工地工作中不慎受伤,下班后去医院治疗。治疗完毕后,经工伤鉴定,余某的伤情构成八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余某诉至瑞昌法院。 该案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将该案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放在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权益上。由于联系公司未果,法官决定上门送达。法官至甲公司项目部,向工作人员送达诉状材料,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协商。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某公司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说明原告务工赚钱的艰辛,促使其自愿调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过不懈努力,在开庭前余某与某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赔偿费用160000元。 至此,一件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法官提示:在务工过程中,意外时有发生。为保障自身利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要注意防范风险。农民工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受伤;用人单位也要对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岗前培训,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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