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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玲:法庭巾帼绽芳华
发布时间:2022-03-07 16:45:24
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庭长梁金玲。 梁金玲,现任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渠黎人民法庭庭长。入职扶绥县人民法院11年来,她分别在立案庭、刑庭、渠黎法庭工作。2017年1月调整到渠黎人民法庭工作后,深扎基层四年多,她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爱岗敬业、守正创新。 2021年,梁金玲审理案件193件,结案187件,收结比99.47%。其中调解结案68件,撤诉28件,调撤率达到51.34%,服判息诉率达到90.18%,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100%。 在多次国家级、区级、市级重大工作、重大活动中,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人民法庭建设、多元解纷、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等工作做法和经验获得上级肯定和表扬。她先后荣获崇左市“优秀共青团干”、扶绥县“三八红旗手”、“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 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无讼村屯建设 2021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一行调研渠黎法庭“一村一法官”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无讼村屯建设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梁金玲代表渠黎法庭作现场介绍并在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多年来,她切实把“一村一法官”活动落到审判实践中,主动走出法庭,走入社区街道,走进农村田间地头。通过普法宣传、指导调解、定期走访、指导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为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法院力量。 2021年6月24日,她在走访挂点联系渠新村时启动诉前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了一起由来已久的相邻纠纷,使得该“全国文明村”连续4年没有诉讼案件的记录得以延续。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提供人民法庭样板 在自治区和崇左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组到渠黎法庭调研基层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中,梁金玲在现场工作汇报。参会人员对法庭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改革、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给予充分肯定。 崇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农化认为,渠黎法庭在工作中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诉讼前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创新“都老”调解、“呗侬”调解、“人民法庭+”、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经验值得借鉴和全市推广。“人民法庭样板”随后引来大新法院、天等法院、凭祥司法局、江州区检察院等单位前来交流学习。 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中央督办环资案件 作为扶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中的一员,梁金玲多次参与本院环资刑事制裁、损害赔偿、修复补偿、法治宣传等工作,主导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模式,构建“非诉在前、诉非衔接、速裁审理”的“三位一体”治理模式。 2021年4月29日,梁金玲承办的李某诉江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纠纷一案,该案为中央督办崇左市环境污染案件。考虑到该案矛盾突出,影响较大,案件处理不当,对全市乃至全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尽快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梁金玲决定采取“巡回审判+行政调解”多元解纷方式,与县生态环境局、山圩镇党委政府、园区管委会等联系,组建“环境资源纠纷联动化解工作群”。了解前期调查信息,共商调解方案,并进行实地调查,启动巡回法庭审判模式,最终成功庭前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审结后,梁金玲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和做法,撰写的案例成功入选广西法院环资审判“10+1”典型案例,成为全区环资审判唯一一起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典型案例。 坚持阳光司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在审判工作中,梁金玲时常利用庭审直播平台公开庭审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例或新型案例。 2020年8月13日,她主审的扶绥县渠黎镇某村民小组诉某石场、班某合同纠纷一案,案情复杂,关注度极高,旁听人员众多,庭审网上点播率破10万人次。规范的庭审程序,精准的驾驭能力,准确的裁判结果,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 此外,她还积极拥抱互联网新媒体,拓宽普法阵地。2020年12月10日,最高院“人民法院一站式体验官”基层行活动渠黎法庭体验点,她作为讲解员,通过体验官、媒体“大V”向全国输出多元解纷工作的边疆特色,反响热烈。 去年一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她主导组建“党员先锋队”,深入村屯、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巡回宣讲”活动5次,深受群众喜爱。她积极利用休息时间,撰写案例、信息进行传播,其中《廖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选《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新时期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研究——以扶绥县人民法院为样本》获评2019-2020年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梁金玲坚定政治站位,坚守廉洁底线,坚持守正创新,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展现了新时期基层人民法官的新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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