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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艳桓:立案窗口的铿锵玫瑰
作者:朱巧玲 发布时间:2022-03-07 14:30:18
扶绥法院立案庭庭长方艳桓(右)。 毛主席曾经写下“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在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也有这样一群女干将们。她们有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有着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她们用柔弱的肩膀扛起法院半边天,巾帼不让须眉。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走近扶绥法院的女干警们,一睹她们的风采。 “自尊自信锤炼美丽人生 ,自立自强谱写为民篇章”,形容的就是她——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方艳桓。2000年1月起开始参加工作,在司法系统一路走来,从事过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庭长等职务,无论是在办公室、刑事审判庭,还是现在的立案庭,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有她雷厉风行的影子。 2022年1月17日,一位来立案的当事人吴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我的案件能通过你们跨省立案这么方便,不用我飞去省外法院,省了好多冤枉钱哦!谢谢你!方法官!”方艳桓回答:“放心吧,您的案件已经通过网上跨域办完立案手续,智慧法院就是要一站式为您服务,也给疫情期间出行不便的当事人提供方便。” 2022年2月3日,一位信访人梁某打来电话说:“你们不给我告状,我就去上访!”面对老上访户的威胁,方艳桓依然依照法律法规,耐心听取老人的发泄,说明法院不受理的法律依据,并劝导他应服判息诉,不要缠访闹访。 2022年3月1日,方艳桓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当庭调解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云上”见面解决了矛盾纠纷,双方都当庭对法官表示感谢。 这就是身着法官制服,脸上带着几分英气的方艳桓庭长最日常的窗口服务剪影。 在立案庭工作8年来,作为立案庭庭长,方艳桓始终怀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秉持有担当、敢创新的大胆干事创新精神,践行着立案服务宗旨,深得同事们的信服和领导的信任。2021年方艳桓办理案件660余件,结案率100%,全年审查案件4116件,其中网上审查立案2408件。 在她的带领下,立案庭的全体女同志打造了一支立案“娘子军”,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妇女儿童维权岗”两个岗位职责。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立案和信访咨询热线,积极推行预约立案、电话咨询、预约接访等便民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妇女儿童立案难问题。畅通妇女儿童维权诉求途径,在诉讼中、诉讼外关爱妇女儿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妇女儿童依法维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了“两岗”为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的作用。女干警们在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展示了新时代女法官风采。占全庭人员总数83%的女干警为岗争光,工作成效显著。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推进,赋予了立案庭新的使命。如何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最好的场所、最便捷的服务”提供给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成为方艳桓开展工作时思考最多的问题。 在她的带领下,立案(诉服)工作结下累累硕果。2017年立案庭因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出色工作获得了区高院通报表扬;2018年立案庭被崇左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百日清案先进集体;2019年立案庭被评为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2019年立案庭荣获崇左市青年文明号;2019年立案庭荣获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并获最高人民法院表扬通报;2020年立案庭荣获全国妇联授予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2020年立案庭获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和一站式集体三等功;2021年立案庭荣获全区法院“天平巾帼标兵”先进集体;2021年在全区法院立案诉服信访工作会议上,立代表扶绥法院向全区法院作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工作经验介绍;2021年立案庭获区高院、区妇联授予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 同时,方艳桓个人2019年3月获得崇左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崇左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09年获得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后,于2020年12月再次获得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1年6月荣获扶绥县委员会授予扶绥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2年3月获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广西三八红旗手称号。 至今工作已有 22年个年头的她,回想起这些年的春秋寒暑感慨良多。面对优异的成绩及同事们对她的赞扬,方艳桓总是微笑地说道:“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就是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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