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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法院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活动
作者:周丽燕 发布时间:2021-11-15 14:51:01
庭审现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司法局关于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共同行动方案》要求,11月11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率先在两级法院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活动,公开审理原告杨某某诉被告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局强制拆除行政赔偿一案。南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南平市司法局副局长胡昌力,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胡永照,县市区集中管辖法院、司法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旁听庭审。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开始有序推进。原被告双方就涉案行政赔偿进行充分举证,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赔偿义务机关负责人出庭详细阐释了行政机关对于是否应当赔偿的认识,达到“出庭亦出声”的效果。整个庭审持续约60分钟,程序完整,过程紧凑,直击争议焦点。 庭审结束,建阳法院组织观摩人员就本次庭审展开庭后互动。党组成员周静勇通报了近年来建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详细介绍了行政审判工作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南平中院、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县市区行政机关代表等与会人员对建阳法院开展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庭审准备充足、流程合理、争议焦点归纳准确,南平中院行政庭庭长许秀平作为审判专家,还就执法程序、证据固定、取证技巧、法律适用等方面向行政机关给出宝贵意见。 大家普遍认为,“以庭代训”庭审观摩活动,能够从鲜活的案例中学到应诉答辩的流程,了解相关时限要求,有助于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较弱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应诉抗辩能力。 建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少军表示,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建阳法院将以此次以庭代训为基础,积累经验,常态化开展,推动“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不断深入,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把“以庭代训”作为提升法治能力的共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定期选取不同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以庭代训,提高以庭代训规范化水平。倡议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局能够发挥牵头作用,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落实出庭应诉责任,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参训,提升出庭应诉水平。 二是把“诉前调处”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共同渠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力一站式多元解纷向行政纠纷领域延伸,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处“1233”模式,推动行政争议诉前调处形成机制化共建模式。 三是把“府院联动”作为保持良性关系的共同平台。长期以来,建阳法院与各行政机关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行政与司法良好的互动局面。建阳法院将继续以司法建议、执法风险点提示、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同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富美新南平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最后,南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就认真落实南平法院高质量跃升发展(“2345”)工作思路,有效落实“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常态化新机制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全面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活动。扩大以庭代训的参训人员范围,拓展以庭代训的案件类型,选取不同领域、不同行为的典型案例开展以庭代训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不同形式,让更多的行政机关参与培训,提高以庭代训的影响力和培训效果。 二要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效果。通过“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的宣传引导,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破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的难题,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果,提升行政应诉水平。 三要有效落实庭后互动交流机制。庭后互动交流是行政与司法开展良性互动的有效方式,充分利用好以庭代训庭后互动交流机制,及时通报行政审判情况,就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协同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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